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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旬老汉游泳偷渡赴澳门乞讨被公诉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4日16:51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郁石 通讯员刘武智) 河南7旬老汉张某泉,一直在珠海以乞讨为生。后听说澳门人有钱,就两次花费1400元钱偷渡去乞讨。被遣返后,司机机关因其年高不于追究。但他竟在儿童节凌晨第三次游泳去澳门,近日终被提起公诉。 张某泉今年70岁,河南郑州人,在珠海没有固定的住所,靠乞讨为生。当其得知相邻珠海的澳门人生活富裕、比较有钱,于是动了偷渡前往澳门乞讨的想法。 今年2月14日下午,张某泉在一澳门籍男子(另案处理)的安排下,花人民币700元,在珠海湾仔一处海边乘坐快艇偷渡至澳门,后被澳门警方抓获遣返。珠海公安机关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但因其年满70周岁,未执行行政拘留。 3月10日晚,张某泉又花700元钱,在同一澳门籍男子的安排下,把第一次的经历重复一遍。被遣返后,公安机关同样但其因年满70周岁,再次未执行行政拘留。 可是在澳门乞讨外币的事儿实在让张老汉觉得很有前途,6月1日凌晨,他窜至本市拱北海关大楼对出海边,下水游泳偷渡前往澳门。当时海边没人发现他,但当他游至距离澳门海岸还有20米远的地方时,终于被公安边防干警当场抓获。 半年之内3次偷渡,珠海司法机关对张老汉的行为忍无可忍,终于在近日以偷越国(边)境向法院提起公诉。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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