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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工广场上给院长痴呆母洗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5日08:05 南京晨报
晨报讯 护工把敬老院院长的痴呆母亲带到小区广场上一丝不挂地洗澡,院长得知后扣罚护工100元工资。昨天,护工张女士向晨报投诉称敬老院乱扣工资,而院长则称其虐待老人。 事情 护工广场上给院长母亲洗澡 7月9日南京全城正遭遇大雨,当天下午5点多大雨才停下来。位于应天西路兴达小区内的兴达老年公寓(敬老院),因为电路问题而暂时停电。雨停后,不能用电的老人们才得以出来透口气。而此时,敬老院内的护工张女士则在检查中发现自己服务的一位老太身体沾满了大便。 没有电,老人的屋内黑黢黢一片,护工张女士便把老人从屋子内带出来,带到敬老院前的小区广场上。张女士将老太沾了污秽的衣服扒光,把老太搁置在大盆子里,便开始给一丝不挂的老太冲洗身子洗澡。 “这不是敬老院院长的妈妈么?怎么给人家大白天在露天广场上洗澡啊?”广场上有市民认出这位正在被护工服侍的老太正是兴达老年公寓负责人刘秋香的妈妈。院长的母亲因为患老年痴呆症,也在女儿管理的这家老年公寓里生活,春节以后由护工张女士负责照料。 院长罚护工100块 “真是丢死人了,护工竟然把敬老院院长的母亲放广场上洗澡。”敬老院的一位老人看到这个事情,便将此告知了尚不知情的院长刘秋香。 听到自己的母亲被护工放在广场上“羞辱”,刘秋香很快就通知护工张女士:扣100元工资作为罚款。 争论 护工:院长乱罚款 接到罚款通知,张女士则表示反对。张女士向刘院长辩称,当天傍晚屋内停电,所以才将老人带到广场上洗澡的。“当时她妈妈身上一身脏东西,不洗没办法啊,她自己又是痴呆的。” 张女士称,院长因为母亲在广场上洗澡的事情罚她100元很不公平,此外院长还因为其他事情乱罚款。“7月11日我家里有事情很着急,我得回家一趟,院长不在,我就找院长的大嫂请假的。”张女士说那天她离开敬老院只有5个小时,这5个小时之间也交代其他护工代为照顾老人了,结果院长还是扣了她100块钱工资。 张女士称,自己家在栖霞农村,因为与丈夫夫妻关系不和,才出来打工的。“我一个月只能拿700元的工资,小孩今年考上高中要读书交学费,这个月就连续扣了我200元,叫我怎么活啊?” 张女士又称,自己想要辞职,但是院长不给,说辞职就要再扣700元的工资。“我不想再做下去了。” 院长:她虐待老人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了兴达敬老院负责人刘秋香。刘院长称,这名护工很不认真对待工作,还多次虐待老人。“那天把痴呆老人放广场上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洗澡,这不是羞辱别人,是羞辱她自己。” “这个痴呆老人即使不是我母亲,我也一样要扣她100块钱工资,虐待老人实在不像话。给我妈妈洗澡她完全可以在院子里面洗的,而不是一丝不挂地弄到广场上去。”刘院长称,护工张女士到敬老院后不久,就开始对一些老人不好。“有个痴呆老人被她服侍的时候经常被掴巴掌,趁其他老人不注意时还揪老人疙瘩。” “我是按照员工规定对她处罚,不处罚她的话她对老人就更凶了。”刘秋香说。 进展 护工要辞职,院长要她找“替身” 记者了解到,这个敬老院规模不是很大,一共住着30位左右的老人,由4个护工负责照顾看护。张女士认为,自己干的是脏活苦活,最后却经常被罚款,所以坚持要走人。而刘秋香则表示,当初与张女士签订的协议上确实规定了干不满一年就要赔偿一个月工资的条文。刘秋香说,如果张女士好好地辞职,他们也不会再扣她钱,只要她能找到“替身”过来就可以了。“像她这样虐待老人的人,我们也不想用了。” 作者:黄洪连/来源: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