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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犯罪潜逃 儿子不堪忍受羞辱服毒自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7日17:47 中国法院网

  中国法院网讯 父亲屡次犯罪,不思悔改,其12岁的儿子因不堪忍受父亲犯罪带来的羞辱而服毒自杀。7月27日,犯下绑架罪的父亲郭庆云,被河南林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1万元。接到判决书的郭庆云悔恨交集。

  现年34岁的郭庆云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因对钱财的过分贪婪,郭庆云曾因犯盗窃罪于1996年被林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出狱后不思悔改的郭庆云于2005年11月再次伙同他人绑架姚村镇李某的儿子,索要赎金30万。被害人李某的儿子被公安机关解救后,郭庆云仓惶出逃,后在山西的黑煤矿之间打工流窜。

  逃亡期间,郭庆云最惦记的就是家中上学的儿子。2006去年9月1日,家中传来噩耗,郭庆云12岁的儿子因为父亲多次犯罪又潜逃在外,自己在村里和学校饱受他人讥讽和歧视,在绝望之中选择了服毒自杀。闻听此讯的郭庆云感到万念俱灰,从山西跑回家中到儿子坟前痛哭。今年5月,心灰意冷的郭庆云在林州躲藏了数月后被林州市公安机关抓获。

  在法院审理期间,郭庆云写出了近2000字的悔过书,他痛恨自己毁坏了自己和家庭,更害了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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