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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主管指证公司恐吓离职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2日05:26 东方早报

  实习生 孙曼如 早报记者 孙翔

  早报7月17日报道了物业公司离职员工许路因档案内被塞进“黑材料”,导致三年无法正常就业的事件。昨天,该案在徐汇区人民法院开庭。庭上,原告称被告的行为完全违法,被告却回避解释为何塞入“黑材料”。

  原告:塞入的材料是违法的

  在法庭调查阶段,原告许路出具了20余份文件,证明物业公司塞入“黑材料”的违法性及对他就业造成的影响。许路在出具“退工证明单”时表示,锦日物业退工证明单没有注明他有违法行为的内容,却在档案里大谈他“他的一切犯罪违法行为……公安部门已立案查处”。“由此可见他们不是因为我受到什么处分而辞退我,后来塞入的材料根本没有法律依据,是违法的!”

  证人:受指示打恐吓电话

  此外,法庭上意外出现了锦日公司的前保安主管武平,他证实锦日公司曾在许路发现档案内有“污点材料”后,派他打电话恐吓许路,使双方上次和解。证人武平在作证时承认,自己曾听从公司的命令给许路打过匿名的“恐吓”电话。“他们让我打过去吓吓他,我还打了不止一个。后来我的声音被许路听出来了,公司的领导就骂我怎么这么点事也办不好。”武平说,“之后我还在公司里听说他们又叫了2个人去他家打他,把他的眼镜也打下来了。”

  被告:寻求庭外和解

  被告对上述指控均没有做当庭辩驳。被告锦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胡胜始终没有就塞入材料的原因进行解释,被告方出示的证据也没有涉及塞入材料的程序。

  原告许路说,虽然上次达成了调解协议,但公司并没有取出那些“黑材料”。对此,被告律师解释说,公司已经联系过有关部门,但没有法院的判决无法将“黑材料”取出档案袋。

  法院没有就此案当庭宣判。被告仍在寻求庭外和解。

  ◇事件回放

  2004年8月,时任锦日公司物业开发部经理的许路从公司离职。此后应聘每到最后录用的关头,公司都会拒绝他。而这一切都是因为,许路的档案内被塞进了一份神秘的“处分”决定。

  2005年5月,许路在浦东新区就业促进中心看到了自己的档案袋。神秘的“处分”决定就是在这时被发现的。在这份处分决定和情况说明中,许路被锦日公司指责“长期在外四处招摇撞骗”、“坑蒙拐骗”,“其态度及手段之恶劣,令人发指”,“他的一切犯罪违法行为……公安部门已立案查处”。

  2005年5月,徐汇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许路和锦日公司名誉权纠纷,3个月后,双方签订调解协议:许路承诺撤诉,锦日公司同意补偿许路4万元人民币,并撤回塞入档案内的所有材料。

  但这个调解协议并没有能让许路把“污点档案”取出来。按照浦东就业促进中心的说法,只有拿到法律判决书原件,说需要取出档案里的东西,我们才能把东西拿出来,把判决书放进去。

  许路选择了再一次将锦日公司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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