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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一减“人”是关键科技奖励不再设一二三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0日04:20 深圳特区报

  一增一减“人”是关键

  科技奖励不再设一二三等

  本报记者蓝岸杨柳纯

  “改革奖励制度要回归人本创新思想。”就深圳大胆改革科技奖励办法,市科技和信息局局长刘忠朴坦言,奖励制度改革应围绕‘人’来进行,一方面要减少奖励过程中的人为影响,另一方面要增加奖励结果对科研者的激励作用。

  原奖励办法利弊皆有必须进行彻底改革

  刘忠朴指出,从1982年起,市政府就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设立了“深圳市科学技术奖”,这是政府系列唯一科学技术奖励。26年来累计获国家科学技术奖40项、获广东省科学技术奖284项,共产生深圳市科学技术奖1249项,为推动深圳科技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随着近年来高新技术产业飞速发展,自主创新已成为深圳的主旋律。带有较深计划经济烙印的老奖励办法和奖励方式,如奖励不分行业和类型、人为划分等级、人为过多干预评奖等,已不能适应深圳创建创新型城市的需要。为此,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精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市科信局于2005年5月开始,对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进行彻底改革。

  改革核心是以人为本市长奖各奖励一百万

  刘忠朴表示,此次改革的核心是围绕“人”来进行。首先在奖励对象上,过去是奖励项目,这次改为项目、团队和人才相结合的全方位奖励。“奖励突出以人为本,丰富奖励对象,就是要为我市留住人才、培养人才提供相应的政策,形成良好的氛围,为造就创新人才打下好的基础,激活他们巨大的创新潜能,促进我市人才辈出的新局面。”他透露,着重奖励创新精英个人的“市长奖”不论从数量到奖金都有显著增长,每年最多可评5名,奖金额从原来的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其次,评审方法尽量减少人为的影响和干涉。在申报方面,取消了推荐的环节,完全实现了自由申报,方便广大申请人,简化程序。评审方面,采用独立专家评审制,政府建立专家库,抽签开展评审,政府部门与评审脱钩,减少人为影响评审结果公正性的因素。此外,取消了大评委制,杜绝一个评委“通吃”各行各业的现象,改由行业专家评审该行业,解决了大评委存在的跨行业“外行评内行”的问题。

  “奖项结构创新也是回归人本思想的考量。”刘忠朴说,我市以往的科技奖励是纵向方式,即对奖项设置一、二、三等奖,但这种等级并不能体现评奖项目科技含量的差异性,反而体现“人为划分等级”的观念。这次改革取消了一、二、三等奖的分类,分为提名和获奖两个环节,与国际评奖接轨。

  奖励覆盖整个产业链鼓励社会力量设奖项

  “创新应该是个链条,不是单独环节。”刘忠朴强调,此次奖励设计的思路具有重大创新意义,体现在奖励项目覆盖技术创新链条的主要环节,着眼点是激活整个产业链。如创新奖设立了7个类别,强调的是激活创新体系、创新链的各主要节点,力求覆盖从理论研究到成果转化、产业化,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到企业、个人的各类主要创新活动。“一批具成长性的中小企业也能申报,并首次入选。”

  “奖励对象要为产业链条而设计,而奖励方法最好也是一个链条,即政府—企业—个人共同设奖,形成一个创新奖励链。”他首次提出了鼓励与支持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励,并在奖励资金方面,政府给予一定的配套支持,以此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和专业机构等各种资源设立奖项,使全社会都关注和支持科技创新活动,既可以拓宽科技奖励的结构,也可以丰富科技奖励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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