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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暑假回校补课十天收费6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3日02:05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吴昊亮)昨日,本该在家安度暑假的北京三中初二升初三学生回到学校,开始了十天的补课。有家长投诉称该次补课涉嫌违反北京市教委有关规定。

  上课十天收费600元

  昨日中午12时,北京三中新街口校区,上午的补课结束,学生们走出教室吃午饭。家长刘先生出示了一份以北京市青少年曲艺教育培训中心名义发出的补课通知,通知上显示8月12日到8月22日连续上课十天,收费600元。

  刘先生介绍说,7月份放暑假之前,学校老师召集学生开会,散发了该通知,虽然通知上写明“不上新课,自愿参加”,但老师表示“不报名行,下个学期跟不上,不负责!”所以结果基本上所有的要升初三的学生都报名参加了补课。

  所有同学基本到齐

  刘先生表示,孩子告诉他,这次补课“在三中的教室里上课,同学是原来的同学,老师是原来的老师,连班主任也还是原来的班主任”,所以他认为“这根本就是学校借着曲艺培训中心的壳利用暑期进行收费集体补课”。

  来给孩子送东西的一名家长表示,她知道按规定不该补课收钱,但是初三大部分时间都是在为中考备考复习,老师辛苦补课,肯定得拿点报酬,所以这是合理的。

  参加补课的一名学生表示,初二本来就很累,原先想用一个半月的暑假时间来休息休息、放松一下,好进入下学期的学习之中,可现在不得不补课,实在受不了。另一名学生表示,初三共6个班,每班40人左右,基本上全到了。

  学校称补课与校方无关

  昨日中午,北京三中的孙校长表示,这次补课和三中无关,而是由曲艺教育培训中心组织的,所以他不了解详情。

  昨日下午,北京市青少年曲艺教育培训中心工作人员称,补课是该中心聘用三中老师进行的,他强调,该中心和三中是两家单位,“不是三中在补课”。

  昨日下午,西城教委值班人员在电话中表示,将向上级反映三中学生补课的情况。目前北京教委规定,各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自办或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联办针对中小学生文化课程的补习班。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不得利用中小学校舍组织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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