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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狂砸校园毁坏财物被判两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09:37 云南日报
醉汉乘着酒劲打砸东西,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遇到这种行为只能自认倒霉。近日,官渡区法院对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酒后狂砸校园的王某有期徒刑两年。 今年1月11日凌晨,王某和朋友一起泡酒吧。酒饱饭足后,二人飘飘然来到云南大学洋浦校区内,借着酒劲王某竟拿起木柄锤、扳手等,将学校致知楼大厅内的玻璃门、资讯通触摸屏、取暖器、热水器、电脑等物砸坏,经鉴定被毁坏物品共计价值8287元。 官渡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无视国家法律,故意毁坏公共财物,数额巨大,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两年。 本报记者 刘玲玲(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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