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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一逃了之 逃亡路上被抓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15:39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兴业讯 为了逃避承担自己酿下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黎某置法律于不顾,逃逸度过了几年逃亡生活,殊不知兴业县交警大队通过网上追逃在全国布下了天地罗网,他于近日被南宁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民警抓获。

  2003年5月17日中午,黎某驾驶桂N/11300号大客车由浦北往玉林方向行驶,当行驶至葵阳镇中江村路段时突遇李某骑自行车横过公路,由于黎某驾驶车速过快,刹车避让不及与李某发生了碰撞,造成李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黎某弃车逃逸返回浦北,经过思想斗争后又于当晚到该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投案自首,但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获知自己要负责事故的主要责任,且深知重大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于是抛妻弃子选择漫长的逃亡生活。

  目前黎某已被移交到兴业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现羁押在看守所。

  (黄 标)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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