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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紧箍咒”盯上群租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21:20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消防局获悉,针对近年来本市“群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日益突出的问题,本市消防部门专题调研出台了《关于“群租”房消防安全管理问题的调研报告》。市消防部门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强化消防安全意识,特别是房屋出租者必须确保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杜绝“群租房”火灾隐患。

  市消防部门对闸北区101个新建小区进行了调研,发现其中38个小区存在“群租”现象,占总数的37.6%。消防部门同时对浦东新区、闵行区和普陀区进行了调研,“群租”情况基本相同。调研报告显示,“群租”现象多发于市郊一带,市区内老式居民住宅区也是“群租”现象高发地区,此外,一些位于市中心的中高档小区近来也逐渐出现“群租”,比如中远两湾城1至4期共有“群租房”520套,分割成3500多间,居住了3800多人。

  对于“群租房”的安全规范,消防部门将配合房地、公安、安监等部门予以督察。消防部门强调,房屋出租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具备必要的消防安全条件:不得在单元套房内混合设置集体住宿、生产、经营、储存于一体的“三合一”场所;出租房屋的窗户原则上不应设置铁栅栏,如为防盗必须设置的,应在铁栅栏上开设紧急情况下便于从室内开启逃生的小窗;房屋分隔必须采用不燃材料,不得设置夹层阁楼,厨房间和阳台不得分隔出租;房屋分隔形成的疏散走道净宽度不小于0.9米;已开通使用管道燃气的住宅小区,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房间内的电气线路必须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要求敷设,满足用电总需求;出租房屋还应视情配置灭火器等消防安全设备。作者: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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