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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撞断树砸伤路人 未及时处理枯树公路局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07:24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唐志强

  一名老人骑单车经过武鸣县渡头桥时,一辆工程车撞断一棵枯死路树的树枝,树枝坠落砸倒老人,工程车当即逃逸。在无法找到肇事工程车的情况下,老人和家属认为,武鸣县公路局没有及时处理已枯死半年多的路树,才导致路树被撞断砸伤人,应承担一定的责任。8月20日,此案在武鸣县法院开庭,老人向武鸣县公路局索赔各项损失共1500元。

  工程车碰断树枝

  树枝砸伤骑车老人

  据了解,5月9日下午2时40分,60岁的黄绍进骑自行车驶过渡头桥后,一辆工程车从后面超过了他。瞬间,工程车碰断了一棵路树的树枝,树枝掉下来将老人砸倒在地上。马路对面有人看见了这一幕,但由于车流量很大,他们未能阻止工程车逃逸。

  十几分钟以后,老人的女婿黄某等人过来了,目击者介绍了有关情况。由于当时情况太乱,目击者没能记下肇事车的车牌号。附近一些商铺的业主提到,这棵树早就已经枯死大半年了,公路部门一直没有过来处理。黄某等人上前仔细一看,树木确实已经枯萎老化,还有虫蛀的痕迹。他们将情况反映到当地公路部门、县长热线,武鸣县电视台的记者闻讯也赶到现场采访。5月10日,黄某路过渡头桥时,发现那棵树不见了。他向附近居民打听,才知道当天一大早,就有人过来将树砍掉了。

  找不到肇事车

  老人状告公路局

  此后,黄绍进在武鸣县人民医院住了好几天,花费了近千元医疗费。因为有轻微脑震荡,出院后,黄绍进按照医生吩咐,在家休养了十几天。6月初,黄某等人找到武鸣县公路局,要求赔偿医药费,但遭到拒绝。多次协商未果,黄绍进将武鸣县公路局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相关损失和误工费共1500元。

  在法庭上,原告黄绍进的代理人称,该路段的树木已经枯死,才会轻易被工程车撞断,以致于砸伤了人。原告方找来两名附近居民作证,并提供了武鸣县电视台当时采访此事的光碟,以此证明树木在被撞之前就已经枯死。原告方认为,公路部门没有维护管理好路树,才导致路树受外力碰撞后断裂,并砸伤了人,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一张采访内容光碟

  原告被告同作证据

  法庭当场播放了光碟。在武鸣县电视台的新闻节目中,目击者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树枝是被工程车撞了以后砸伤人的。同时,现场一些人也证实路树早已枯死。被告武鸣县公路局的代理人没有对光碟的内容表示异议。

  有趣的是,这张由原告作为证据提交的光碟,同样被被告采用为证据。被告方辩称,证人和光碟都证实了,树枝是因为受到外力冲击以后才断裂掉下的,表明这属于第三者侵权行为而导致的伤害,跟被告方没有必然的联系。此外,被告方还提到,根据现场测量,树枝断裂处离地面有5米高,树根离路面也有5米远,这证实路树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要求。也就是说,树枝之所以会被撞断,是因为工程车没有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要求,超高或者违禁行驶所导致的,应该由工程车负担砸伤人的责任。这跟公路局没有任何关系,他们拒绝庭外调解,请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起诉。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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