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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司机逃跑从无责变成主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08:4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 (郭战记者丁宁) 原本在车祸中不担责,但因事后驾车逃跑,变成了车祸的主要责任人。昨(21)日从成都市交警三分局获悉,在九眼桥娇子小学门口车祸中逃逸的运渣车驾驶员刘凤刚,被行政拘留15天。同时,交警部门还依据《道法》相关规定,对他罚款1000元、扣12分的顶格处罚。

  今年8月5日凌晨5时50分,25岁的刘凤刚驾驶川A60661运渣车行至九眼桥娇子小学门口时,与一辆突然变道的三轮摩托车相撞,导致摩托车驾驶员张某及其妻子受轻伤。车祸后,刘凤刚一路逃逸,被路边的四个“天网”摄像头记录下全程行踪。这一逃,原本在车祸中不担责的他,变成了车祸的主要责任方。8月17日下午,他终于到交警三分局接受处理,承认了自己在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如果在道路上发生

交通事故,一定要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切不可逃逸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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