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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被盗车主气得不行 “诅咒”字条贴上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09:36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滕翔昊 实习生李满满)新华路武汉国际大厦门前的柱子上,有人贴了“偷车及电瓶者遭天杀”的字条。在该大厦某公司上班的刘女士说,这是气愤的车主贴的,因为停在此处的电动车、自行车经常被盗,不得不出此下策。

  昨日,记者在武汉国际大厦看到,门口停了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很远就能看到三张字条贴在大厦门前柱子上,“偷车及电瓶者遭天杀,断手断脚,全家死光”几个黑字十分醒目。

  刘女士称,她每天把电动车停在楼下,常听说有电动车被盗,很不放心,“我亲戚把车停在这里也被偷过,小偷胆子实在太大了”。

  来该大厦送货的胡先生称,每次送货都是两个人来,一人上去送货,另一人留在楼下守电动车,“如果一个人来,说不定车就改了姓”。

  “这里小偷实在太多,贴字条的人肯定是车被偷了。”胡先生说,“不过写得也太狠毒了点”。

  国际大厦天新物业公司的保安员杨先生称,该大厦为方便大厦员工及市民,专门划了一块位置停车,每天有20多辆电动车停放在此。“但此处停车无专人看管,所以成了小偷的‘超市’,这里丢得最多的是电动车,且是白天丢。”杨先生说,他们有时还帮忙看一下,但小偷手脚太快,他们防不胜防。

  杨说,字条可能是昨日早上贴的,之前还没人贴过这样的字条,“估计是丢车的市民太气愤,希望用这种方式‘警告’小偷”。

  》》》记者手记

  文字暴力也不提倡

  小偷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财物,这种行为让市民痛恨至极。可是受害者也要想一想,要采用哪种途径,才能真正维护自己的利益。虽说小偷猖狂,但贴“诅咒”字条的行为也不妥当,这是一种文字上的暴力,我们不提倡。小偷的恶行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当市民的利益受到侵犯时,应当采用正当的途径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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