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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养公猪被强行‘结扎’”追踪:律师承诺书没有法律效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10:02 云南日报

  自家养的公猪突然被强行阉割,对于江川雄关乡、九溪乡村民的遭遇,玉溪恩奇律师事务所的李伟民律师认为,江川县畜牧局所提到的、与农户签订的承诺书,只是地方性法规,没有法律效力,并不能作为处罚农户的依据。

  李伟民解释说,政府部门可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对畜牧业进行管理,但在行政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程序来办事,未经允许,不能随意侵犯农户的私有财产。而且处罚应是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证据确凿时做出的,在处罚之前,必须告知农户,农户也有申诉的权利,之后农户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另外,处罚通知书仅仅是通知,并不是行政处罚的决定书。因此,没有经过法律程序,是不符合行政处罚的。而且唯一使用强制性措施的情况,也只能是在发生重大疫情的情况下才可以。他建议,政府在畜牧业管理中,应该逐步引导农户,对于群众选择品种和配种方式,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

  ●快 评

  市场的问题应由市场来解决

  在此次事件中,相关政府部门也是一肚子委屈:为了江川县仔猪品牌、规范市场,严控疾病,统一配种,这对消费者和农户来说,应是件好事。但为什么结果让农户一肚子火呢?笔者认为,这是某些官员仍然没有意识到:“强行”手段并不会得到好结果。

  其实,这也是个市场问题,而市场是最好的“试金石”:为什么农户们宁选贵的传统配种方式也不用便宜的人工受精方式呢?所以市场的问题还是交给市场吧,只有等供精站真正地“为人民服务了”,我想市场也绝对不会亏待它。鸭苗本 李继升(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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