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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看明珠园 一次交十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10:10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前几天我通过房屋中介去明珠园看房子,没想到那边的保安人员要收看房费,看一次十元,来一批人的话要收五十元,这种乱收费怎么没人管?”温先生来电称,他为看市区江滨路明珠园的房子,支付了几十元的看房费。

  8月16日,记者来到市区明珠园,在该小区的入口处,四五个人围着一位工作人员似乎在谈论什么,记者上前一打听,原来是某房屋中介公司带客户前来看房子,正和物业管理人员商讨“看房费”。“连烟都没带啊?那这样吧,你们给我们每人十块钱好了,先给钱再看房子,否则就不用说了,我还要去拿钥匙,我也麻烦。再说了,你们几百万的房子都买得起了,还在乎这几块钱啊!”物业管理人员理直气壮地说。最后,房屋中介公司的人自掏腰包付了钱。

  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该小区物业管理处的陈主任否认了收取“看房费”的事情,他说:“我们是绝对不可能出现这种收费情况的,为了方便管理,我们平时都不会让中介公司带人来看房,不让进来。要是有业主需要看房的话,他们可以凭房屋的产权证看房。如果因买房子需要看房的话,可以让业主和他一起过来,这样我们是会给予方便的。另外,我们要是发现有保安对来看房的人收费的话,会采取措施将其辞退。”

  一房屋中介公司工作人员说,“看房费”的现象在一些即将完工的住宅区也有出现,“看房费的价格不一,有时候少收,有时候多收。”

  “这种收费没有法律依据,现行有关物业管理的条例里,并没有物业可以以‘看房’的名义收费的条款。”市发改委价格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作为物业管理人员,本来就有义务为业主服务,除非是在业主特许授权的情况下才可以代收费用。该工作人员还表示,物价部门会对“明珠园”物业等看房收费行为进行调查,如果其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物价部门将进行处理。

  本报记者 蔡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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