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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品是台“二手”冰箱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10:10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发现电器商场赠送的小冰箱是台旧机,经与商家交涉,换机一个月未有满意结果。昨天,当事人沈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 据沈先生称,一个月前,他在市区某商场购买了4万多元的电器产品,商家为此赠送了一台某品牌小冰箱。回家后,沈先生才发现赠送的这台小冰箱不能制冷,检查压缩机发现有焊接过的痕迹,他认为这是台维修过的旧冰箱。 经该品牌冰箱温州售后服务部服务人员上门查看后,认定是维修过的机器,要求沈先生直接与商家联系调换。沈先生再次与该商场进行交涉,商场有关人员让他等待数日。前天,商场人员通知沈先生换冰箱,对此沈先生认为更换后的小冰箱价值太低,没有接受。 工商人员认为,根据有关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奖品(包括因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而提供的赠品、免费服务)、以降价或者有奖销售等优惠条件提供的商品、服务,应当保证质量,不得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更换、修理、重作以及其他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本报记者 潘达源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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