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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鸟贩开店卖大绯胸鹦鹉被判刑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10:18 云南日报

  昆明首例非法贩卖珍稀鸟类案一审宣判

  黄焕坚从广西来昆明做生意,租起铺子贩卖大绯胸鹦鹉,从中获取暴利,被警方抓获。昨日,昆明市首例非法收购珍稀鸟类案在五华区人民法院宣判,黄焕坚犯非法收购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6岁的黄焕坚前些年从广西来昆谋生,在景星花鸟市场租了个摊位,做起鸟生意。他觉得普通的鸟赚钱不多,又有不少人会经常来打听:“有没有那种会说话的鹦鹉(即大绯胸鹦鹉)?”于是,他立即向外发出求购信息。

  很快,黄焕坚就做成一单生意,“1000元左右买进,转手至少可以卖1600元。”找到门路后他开始大批量贩卖大绯胸鹦鹉。去年11月,有个姓万的客户向黄焕坚定购一批鸟,其中有很多国家明令禁止贩卖的鸟类。黄焕坚收到4000元定金后,立马从昆明、文山、蒙自、南宁等地组织进货。客户约定交货的时间是去年11月29日,就在他正梦想着大赚一笔时,碰到森林公安民警突击检查。民警在黄焕坚的店铺内查获各种鸟类522只,其中,371只鸟儿属于珍稀、濒危鸟类,12只大绯胸鹦鹉、两只红翅绿鸠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黄焕坚被五华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罪提起公诉。公诉人出示了一份鉴定结论,证明黄焕坚店里查出的那12只大绯胸鹦鹉、两只红翅绿鸠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黄焕坚辩称,他不知道这些鸟是国家保护动物,没有贩卖野生保护动物的故意。“满街都在卖这种鹦鹉,怎么就我犯法了呢?况且,这大绯胸鹦鹉有野生和家养之分,但长相都差不多。我又不知道这些鹦鹉是野生的……”公诉人说:“据专家证明,大绯胸鹦鹉只有野生的,没有人工繁殖成功的记录。”

  五华法院审理认为,黄焕坚以营利为目的,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收购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罪。以黄焕坚犯非法收购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万元。

  柏立诚(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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