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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线索最高奖励万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12:07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宝鸡讯(记者郭欣)昨日,“宝鸡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举报中心”正式挂牌。若公民提供的线索有助于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市公安局将根据其作用大小给予最高10000元的奖励。 今年上半年,宝鸡市杀人、伤害等各类案件较去年同期都有不同程度上升。为了提高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能力,市公安局研究开发了“犯罪举报线索管理系统”专用程序软件,制定《公民提供和举报案件及逃犯线索奖励办法》,全省首家利用高科技管理公民举报的线索。 广大群众可在匿名的情况下通过直接拨打0917-3655555、传真0917-2870101、邮寄信件、发送电子邮件(xsfzjbzx@163.com)、加入QQ号码850228630或直接到举报中心当面反映情况等六种方式进行举报。外地群众想提供有关宝鸡的线索,也可通过这些方式,如有助破案,仍可得到奖励。同时,举报中心会将收到的有关其他城市的案件线索反馈到当地公安机关。 根据公民举报的线索对刑事案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最低200元,最高10000元的奖励。另外,通过公民举报破获社会危害特别严重的刑事案件或抓获特别重大的逃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重奖;对公安机关悬赏的案件有帮助的,按照公布的悬赏金额进行奖励。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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