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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无证驾驶船舶肇事者被依法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15:34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上海8月22日消息(记者肖志涛)浙江籍的任雪孟在没有任职证书的情况下,驾驶船舶发生碰撞,致使对方船舶三人死亡。近日,杨浦区法院对这一水上交通肇事案作了一审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任雪孟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06年5月2日4时许,任雪孟在不具有《海船船员职务任职证书》的情况下,任“浙嵊97217”轮大副并当班驾驶,当该船行至上海附近的大治河河口2海里左右,由于任?t望疏忽及采取避让措施不当,致使“浙嵊97217”轮与同向行驶的另一艘渔轮发生碰撞,造成该船倾覆沉没,船上共有三人溺水死亡。 经海事部门认定,“浙嵊97217”轮对此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事发后,“浙嵊97217”轮的船东与死者家属就民事赔偿达成了调解协议。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任雪孟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船舶,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三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任雪孟能认罪及本案系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认罪案件”,依法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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