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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警方破获一起故意杀人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3日02:17 中国西藏新闻网

  记者 张成明

  由于一次意外,高某把一位小女孩碰倒在地,小女孩当时昏了过去。面对这种情况,一般情况下,人们都会选择将小女孩迅速送往医院抢救。然而,高某为了推卸责任,用套了衣服的左手将小女孩掐死,还用石头砸向小女孩的头部、背部,一个幼小的生命就这样离开了人间。高某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他面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案发

  小女孩被杀

  小女孩丹某,于2005年1月出生,住在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生活区。8月4日下午4时许,丹某来到邻居高某家门外敲门,想到邻居家玩,高某家的保姆拉某为她开了门,丹某进入院内后,走到高某家中第二道防盗门处时,恰逢高某午睡起床开门,不慎将丹某碰倒,丹某倒地时,又碰到门前第二个台阶上的西侧棱角。

  此时,高某听到门外有人哭叫,随即出门查看,见丹某已陷入昏迷状态,并且一点反应也没有,以为丹某已经死亡。为掩盖其过失行为,高某立即抱起倒在地上的丹某迅速朝门外走。高某抱着丹某边走边观察,在确定周围无人的情况下,迅速步行到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生活区东北角的烂尾楼内,将丹某的衣服脱掉后,将左手套在自己所穿的红色T恤衫下面,掐住丹增卓嘎的脖子大约一分钟后,又就地捡起一块石头,砸向丹增卓嘎的头部、背部等部位,随后用杂草等物将丹某的尸体就地掩埋。高某返回家后,换下了出门时所穿的红色T恤,让保姆拉某洗干净。

  侦查 抓获犯罪嫌疑人

  8月5日晚上8时许,拉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接到洛某报案称:她在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生活区的一栋烂尾楼内发现了女儿丹某的尸体。接到报案后,拉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侦技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展开调查走访及勘验工作。经法医初步鉴定,死者丹某的头部有多处打击伤,颅脑粉碎性骨折,疑似被人所杀害。

  通过对现场遗留物、各类痕迹物证和现场调查走访情况分析,初步判断这是一起内部人员作案可能性较大的案件。在初步确定侦查方向的情况下,侦查人员立即对居住在该生活区的25户人家及经常出入的20多辆车进行摸排,主要针对案发当日出入该单位的人员及车辆进行摸排,并对8月4、5日的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合理排除了不具备作案条件的车辆和人员。刑警人员展开科学、准确的排查工作,最终确定,死者丹某系意外事故引发,当事人为掩盖过失行为而诱发的故意杀人行为,确定为内部人员作案,合理排除了报复杀人、绑架杀人、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弃尸等可能。

  经多方调查取证及摸排等大量工作,侦查人员发现死者丹某的邻居高某、阿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侦查人员于8月10日在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生活区内将涉嫌故意杀人的高某、阿某抓获。

  破案 嫌疑人交代犯罪事实

  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只是整个案件侦破的前提,要顺利突破整个案件,审讯工作和相关的调查取证是必不可少的。高某归案后,不仅不主动交代犯罪行为,还利用其丰富的社会阅历、掌握的一定的反侦查手段和已将部分犯罪证据销毁等条件与侦查人员进行周旋。刑警人员充分利用已掌握的证据进行突破,用亲情感化、政策攻心和教育感化等手段进行心理战。终于在8月12日晚上8时,高某的心理防线终于被攻破,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主动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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