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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5种医疗费可报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3日07:37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军)今年9月1日起,凡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本市学生儿童患5种特殊疾病门诊相关医疗费用可以纳入报销范围。这5种特殊疾病是: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和门诊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这5种特殊疾病的报销办法和审批程序,有关负责人强调,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与治疗门诊特殊疾病无关的医疗费用不得按门诊特殊疾病进行结算。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主要解决的是住院医疗费用,这次把5种门诊特殊疾病费用纳入报销,主要考虑学生儿童患这些特殊疾病的概率低,但医疗费用却很高,解决这些费用,可以有效减轻患儿的家庭经济负担。

  根据规定,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范围,严格限定为因病情需要进行检查、治疗及使用相关药品的费用。具体是:门诊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医疗费用报销范围,执行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的规定;门诊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的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其中西药的报销范围,可以分别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西药中的11类、22类药品,中药严格限制为中药饮片。其他医疗费用必须是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补充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学生儿童如患上述5种特殊疾病,应先在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具"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到所在区县医疗保险事务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RJ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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