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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房产证署名的问题婚礼搁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3日13:06 中国徐州网

  彭城晚报新闻热线85608110消息(记者陈欣实习生闫丽君)昨天,一位叫凡英的女士打来电话说,她最近心 情很郁闷,因为买婚房如何署名的问题,和准婆婆搞得有点僵。她想求助一下,希望能求得处理婆媳关系的好办法。

  因为房产证署名的问题,准婆婆跟她红了脸

  提起买婚房,凡英一声三叹地说,“现在我们还没领结婚证呢。前段时间,我们俩经过商议用两人共同的积蓄买了一 套房子准备做婚房,打算10月结婚的。这本是一件很高兴的事。可就因为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准婆婆知道了,和我红 了脸。”

  凡英说,她男朋友小夏是安徽人,两人大学毕业后一同来到苏州一家大型企业工作。最近,他们商量准备10月结婚 。上个月,他们看中了一套

二手房

  “我们拿出各自大部分积蓄,买下了房子。”由于当时还没来得及领结婚证,“

房产证上只能署一人的名字,我讲明 ,等领了结婚证后再署上他的名字。小夏同意了。”

  但凡英万万没想到的是,这成了她和准婆婆矛盾的焦点。

  前两天,她和小夏回安徽老家,想和男方父母商量一下婚事。当凡英喜滋滋地拿出房产证给小夏的父母看时,准婆婆 一下子变了脸。她认为既然儿子也出钱了,房产证上也该署有儿子的名字。

  准婆婆也替儿子考虑和担心: “署名不同法律后果差别是很大的,万一将来婚姻出现问题,财产分割上儿子岂不是 要吃亏。”凡英向准婆婆解释,等领了结婚证结婚后就可加上小夏的名字,但准婆婆仍不同意,并坚持,如果不署上儿子的名 字,这个婚就不能结。凡英一气之下独自回到徐州老家。

  凡英说,小夏是个“孝子”,第二天,他带着母亲跟到了徐州。双方又是一场争执。

  后来在凡英父母的调解下,她写了书面协议,承认房子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准婆婆才离开徐州。

  风波平息了,婚事也“搁浅”了

  一场风波虽说平息了,但本来准备10月结婚的这对恋人,就此进入了冷战。结婚的事自然也暂时搁浅。

  “要不是我妈觉得这个准女婿人好,说不定就为了房产证的署名问题让我们两人就此分手了。”听得出来,电话的那 头,凡英很无奈。

  “婆媳关系难处是个老话题。过去,其他女同学与婆婆发生矛盾时,我总是劝她们要尊重长辈,遇事要冷静。想不到 现在自己碰到这样的问题,却无从下手。”准媳妇凡英想请大家议一议,帮忙想想办法。

  如果你有经验和心得,欢迎拨打本报热线8560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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