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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越房餐馆老板卷款消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3日16:49 新民晚报

  餐馆老板欠下一堆债务,卷款而逃不知去向,这番尴尬的场面再度上演。昨天下午4时许,位于淮海中路力宝广场2楼的金越房餐馆聚集了近50人。供货商和员工心急如焚,老板远走高飞,近39万元的欠债该向谁追讨?

  员工齐聚餐馆大堂

  记者赶到现场时,只见餐馆的店面肮脏不堪,椅子桌子被横七竖八拼凑在一起,一些员工在用椅垫搭起的临时“床铺”上休息。8月21日凌晨,物业停止供应水、电、煤。从前天中午惊悉老板消失后,员工们手足无措。近40名员工滞留在餐馆内,僵持了30多个小时,一桶近20升的矿泉水在10分钟内就被分了个精光。平白无故损失一个月工资而且失业,一些年轻的女服务员焦急地落下眼泪。听说餐馆马上将被查封,服务生小蒲不无忧虑地说,如被查封他们更不知去哪里维权了。所以员工们一致坚持,再热再脏也要守在餐馆里盼个说法。

  上海籍员工范小姐从餐馆成立之日起便在此供职。8月21日中午收到《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后,她和部分员工走访了卢湾区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但因无法提供劳动合同而有口难辩。像范小姐一样,合约被餐馆收存的上海员工全都落入窘境,维权之路又添坎坷。

  小蒲回忆,8月20日晚餐馆还正常营业,关门后全体员工聚餐小酌,老板也在场,根本没有料到时隔一天会发生巨变。这名外地来沪打工的服务生坦言,他们根本不知劳动合同长什么样。

  前天代表金越房签署《退工证明》的周女士被员工视作仅存的老板代言人。她承认物业在8月14日向金越房发函,通知餐馆在8月20日之前付清水电煤7个月的欠款145043元。她还跟随老板四处奔走,和物业斡旋以求度过危机。但对老板逃匿一事,周女士强调并不知情,自己也是受害员工。

  三方各打维权算盘

  金越房餐馆从1999年起就是力宝广场211室的租户,正对商厦入口,身处黄金地段生意还算兴隆。近40名员工原供职于金越房餐饮有限公司,其中大多数为外来务工人员。

  物业公司报警后,警方严阵以待,防止情绪激动的员工和供货商哄抢财物。同为债权人的物业公司站在了供货商和员工的对立面,物业保安牢牢盯着供货商们的一举一动。对此,供货商王先生失望至极,他不满地道出原由:“他们向法院申请了诉讼保全,据称店内一家一当都要用来偿还他们的债务。他们利益得到保护了,我们却血本无归。”

  十多位供货商被拖欠款项1800元到5.8万元不等。王先生为金越房提供冷冻品,是损失最严重的一位。酒类供货商田先生证明,一周前,金越房老板还向他们信誓旦旦许诺,即便借钱也会还清供货商债务。

  田先生认为,报案后警方能找到老板则皆大欢喜;如果老板从此销声匿迹,那么餐馆内的财物折价后如何分配,是供货商和员工最关心的。物业将餐馆内财物视为己有的做法,势必引起不满。供货商们还认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餐馆不缴纳公用事业费超过30天,物业就应中断供应水电。现在拖了7个月,造成蒙在鼓里的供货商损失更惨重,物业对此也有责任。

  仲量联行力宝广场物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刘先生表示经理不在,不便透露相关信息,但“善后处理都会走法律途径”。

  【律师观点】

  新华律师事务所的连晏杰律师认为,物业申请诉讼保全,操作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也是保护自身利益的技巧,有效防止他人哄抢、转移财产。

  至于员工和供货商等其他债权人,有权起诉餐馆,并通知受理此案的法官还有其他债权人会共同参与分配。从理论上认为,普通债权人是平等的。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时,资产是按比例分配给债权人的。本报记者乐梦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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