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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视使用期“23岁”高压锅仍在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4日07:31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窦红梅)国家规定“安全使用期限”为8年的高压锅,有的家庭已经使用了23年。昨天,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调查显示,64%的消费者不知道家庭耐用消费品也有“安全使用期限”。

  调查发现,一些家庭仍在使用国家已禁止生产、销售多年的直排式燃气热水器。而近年来由于热水器、电热毯等产品“超期服役”,不断引发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事件。据中消协统计,有6种产品消费者最容易忽视安全使用期限,因而在生活中最易发生危险:包括高压锅、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彩电、电热毯和电冰箱。

  中消协有关负责人介绍,燃气热水器和燃气灶具“安全使用期限”都为8年,接受调查的消费者燃气热水器最长使用了14年、燃气灶具使用了16年;彩色电视机在这方面没有国标,发达国家规定为8至12年,消费者最长已使用20年;电热毯在这方面也没有国标,发达国家规定为8年,有的消费者已使用到第18年;电冰箱无国标,发达国家为13至16年,消费者最长用到21年。

  中消协为此发布消费警示:高压锅、热水器、彩电等生活用品均有安全使用年限,超过年限后,就应及时淘汰更新;消费者在选择高压锅等商品时,请注意核实产品的生产日期。二手市场产品的使用年限难以判断,消费者在二手市场购买时更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有关专家建议并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应制定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在彩电、电冰箱、电热毯产品说明书的显著位置明示生产日期及安全使用年限。对于二手货,有关部门应制定上市前的检测标准,强化管理工作,确保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RJ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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