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低保子女补助 补充规定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4日08:08 千华网

  千山晚报消息(记者 李丹)记者昨日从鞍山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对新出台的《鞍山市城市低保家庭子女入学救助操作规范》,作出了补充规定。

  据介绍,针对《鞍山市城市低保家庭子女入学救助操作规范》第二条的规定:“对城乡低保家庭中考入正常收费全日制高等院校(不含免收学费的院校)的学生,给予3000元一次性入学补助;对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给予1000元的入学补助”。补充规定解释,“全日制高等院校”主要指经国家教委备案的一、二、三本院校(含大专);“免收学费的院校”主要指军事院校和地方大学与军队联招国防生等;“高中阶段学校”包括重点高中、普通高中、民办高中、职校。此外,户口在我市城乡低保家庭、但借读在外市学校读高中的低保户子女,不在救助范围之内。0824B035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