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医院事先提醒防盗患者被偷自己负责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4日08:10 台海网
台海网8月2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张清 通讯员 云清)雷先生住院时,不慎被偷。但是医院不愿意赔偿损失,双方于是上了法庭。近日,思明法院一审判决,由于医院已经事先提醒防盗,所以无需负责。 今年4月5日,雷先生因病住院。入院时,医院告诉雷先生,应当把贵重物品存放在柜子里,并把柜子的钥匙给了雷先生。没想到,14日,一名小偷偷走了雷先生的现金、银行卡等。由于东西是在医院丢的,雷先生认为医院应该赔他一半损失。 但是法院认为,雷先生入院时,医院已经告诉他把贵重物品存放在柜子里,并将柜子的钥匙交给了他。雷先生却将贵重物品置放于裤子口袋内,对于财物丢失的后果,雷先生自身具有重大过错,医院则没有过错,因此法院一审驳回了雷先生的诉讼。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