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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不规范,售货清单“变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4日08:16 无锡日报

  售货清单上的货款由原来2800多元一下翻了六番多,买卖双方各执一词,直至对簿公堂。昨从锡山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结一起债权纠纷案给市民提了个醒,在书写债务凭证时要谨慎规范,以免日后引出麻烦。

  法院透露:不久前,在某装饰城做装饰材料生意的周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老客户张某支付所欠货款17879元。周某反映,2005年7月,张某向自己购买了一些装饰材料,因经常有业务往来张某并未当即付款,只是开具了两份售货清单。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张某出具了当时的售货清单复印件,称他只购买了2890元的装饰材料,并提供了周某出具的“今收张老板3000元工程款”的收条证明货款已付清,而清单上价值5000元的玻璃板和1万元的木工板压根没买过,而是周某擅自所为。

  法官发现,这两份债务凭证很不规范,售货清单复印件上并未列有玻璃板和木工板两项内容,收条上也仅是还款数额和收款人姓名,还款理由和还款时间等重要内容没有标注。因此,双方均缺乏足够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据此,法院判决张某给付周某2890元货款,同时也驳回了周某的15000元的诉讼请求。

  新闻线索提供者: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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