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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庆纪念册漏记“平反史”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4日11:07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曾被判为“反革命分子”的校长后被平反,但校庆纪念册上却只写了被判为“反革命分子”,没提到平反之事,已故校长的5名子女为此将学校告上了法庭。昨天,苍南县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认定学校构成侵权,判决学校在报纸上刊登赔礼道歉的声明和纪念册的更正内容,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元。

  家住苍南县的温某生前曾于1953年2月至1956年7月担任桥墩镇辅导中心小学(当时校名为平阳县桥墩区中心小学)第18任校长。1958年他被判为“反革命”,1966年被改判为无罪并平反。

  去年6月,桥墩镇辅导中心小学举办百年校庆,编纂了百年校庆纪念册《百年树人》。纪念册共印了2000册,向校友及有关人员发放1000册后,因温某的5名子女提出异议,剩余部分没有再发放。

  5名原告认为,该纪念册侵害了其父亲的名誉,触痛了他们精神上的伤疤,请求判令学校立即更正纪念册中的错误内容;对于已经发行的纪念册,将更正文书直接发至纪念册各发放对象,并公开认错、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费5万元。被告辩称,编辑纪念册的教师曾某特地到温某家收集照片,但5名原告并没有提供相关的“平反”材料,纪念册编者不知道温某被平反一事。

  苍南县法院认为,死者的名誉权受到法律保护。由于编纂过程中不够严谨,学校分发存在缺陷内容的《百年树人》纪念册,事后也没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已经构成对温某名誉的侵害。谢保华 倪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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