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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杀人掩尸15年后被判死缓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4日12:47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汉中讯(记者 张红中)15年前,因贪图借宿人钱财行凶杀人的勉县人陈国清,8月22日被绳之以法。 1992年3月1日晚,勉县黄沙镇春光村41岁的农民王成生外出收购沙金,借宿于勉县土关铺乡李家河村23岁的陈国清家。闲聊中陈国清得知王收沙金随身带有现金,想起自己欠款无力偿还,即产生杀人劫财的恶念。当晚趁同宿一室的王成生熟睡之机,陈用斧头在其头部猛砸数下,王惨叫滚下床死亡。陈国清在王衣服里搜得现金5000元后,连夜将王的尸体投入自家的地窖内,填满泥土掩埋。事后,陈国清害怕事情败露,又将地窖表面打成水泥地面进行了封闭。两年后,陈国清携妻和儿子畏罪潜逃至新疆打工,今年3月25日被勉县公安局抓获归案。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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