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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被物业出租当仓库 私家车三年找不到“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4日15:46 温州新闻网

  温州网讯 因为小区地下公共车库被占用,何女士为自家车子找了三年的“家”……近日,家住市区瑞沁花园的何女士反映,小区部分地下车库三年前被物业公司租给他人当仓库,业主的车子无奈只能停在车库外,不仅占用了小区道路,车身也经常被刮花。此外,仓库里堆积的是化妆品,比较危险。

  昨天下午,记者在瑞沁花园的地下车库看到,车库共分成两块,自行车、摩托车和汽车被安排在一起,另外一块地方则被隔成房间,紧锁着门。何女士说,因为车库被货物占用了,摩托车和自行车都停到汽车车库里,停不下的汽车被迫停在小区道路上,因为没人管理,停在小区道路上的车辆被刮花是常有的事。何女士为此在三年前就开始与物业交涉,但是因为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仅靠自己一个人、势单力薄,物业公司根本不理睬这件事。

  随后,记者采访了负责管理瑞沁花园的温州市新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人余先生说,羊毛出在羊身上,瑞沁花园的物业管理费非常低,根本不能维持物业管理的费用,虽然车库是小区的配套设施,但也只能出租来弥补管理费用不足的问题,作为住户,应该予以理解。

  就物业公司有没权利将车库出租一事,记者咨询了浙南律师事务所的陈一水律师。陈律师认为,如果车库的所有权归业主,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利将车库私自租给他人的,双方协商无果,业主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林乐丰 吴纯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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