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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精神病妇女 四名男女被逮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4日15:46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北流讯 一名精神病妇女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竟然两次被人买卖。近日,北流市检察机关以涉嫌拐卖妇女罪,批捕了涉案犯罪嫌疑人卢某元、林某才、莫某隆、卢某莲。

  北流市检察机关认定:2005年6月,北流市大坡外的卢某莲接到相认的大姐黄兰(在逃)的电话,对方叫卢某莲将其细叔不要的精神病妇女“阿凤”接回家住下,另找买主卖掉。卢某莲将“阿凤”接回家后,发现“阿凤”除了吃外,其余的什么也不懂,便生厌意,决心将“阿凤”尽快卖掉。卢某莲找到同村的陈某(在逃)帮找买主。陈某找到买主卢某元后,经讨价还价,卢某莲将“阿凤”以1800元的价格卖给卢某元为妻,卢某莲、陈某从中各抽取100元好处费后,将余下的1600元全部交给了黄兰。2006年10月,卢某元因“阿凤”在粪坑中产下一男孩,男孩被溺死而生恨,觉得娶了这样的老婆实在不值。于是,他找来同村的林某才商量,要把“阿凤”卖掉。林某才与容县灵山镇的莫某隆说起此事,莫某隆想到自己的亚叔莫某志还没有老婆,遂决定将“阿凤”介绍给莫某志为妻。莫某志见过“阿凤”后,经讨价还价,卢某元以1600元的价格将“阿凤”卖给了莫某志。事后,林某才、莫某隆各分得好处费150元。(黄典生 梁 薇)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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