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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女子花费十余万元丰胸 身体不适要求退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4日19:52 温州新闻网

  温州网讯 (金 勇 海 鹏)购买了十余万元的丰胸产品,使用几个疗程后,效果不明显,还造成身体不适。当事人小曼(化名)要求退货遭到拒绝。近日,鹿城消费委调解了这起“丰胸”纠纷。

  7月中旬,市区女子小曼向下吕浦一美容院预付了39234元的丰胸美容费,双方约定做20个疗程的丰胸美容。美容过程中,小曼通过美容师袁某介绍,向四川成都一公司人员李某汇去89488元,购买了18套丰胸系列产品。小曼开始使用上述产品后,觉得效果并不好,而且身体出现不适,于是她提出退款,遭到拒绝。

  鹿城区消费委接到投诉后,多次召集双方调解。美容院负责人表示,预付的丰胸美容费院方可以考虑退回,而89488元的购物款则是美容师个人行为,与院方无关。而小曼认为,她是经美容师推荐才购买丰胸产品,而且产品一直是在丰胸过程中使用,属美容师个人行为的说法有些牵强。

  10日,双方商定,该美容院退还第一笔美容费剩余的30300元,该美容院协助小曼处理好第二笔款项的相关退货事宜。15日,美容院再次退还74100元。

  维权经验:该案件中,当事人小曼前后支付的十余万元的美容费中,首笔费用仅有盖私章的收据、另一笔近9万元的购物款则是直接汇入并不认识的第三方个人银行账户,一旦产品出现问题,收款方来个“人间蒸发”,将给维权带来极大难度。

  工商人员建议爱美女士,接受丰胸服务一定要选择信誉好、正规的美容机构。签订合同或协议时,要索取正式凭证,了解产品销售公司的详细地址,并要求销售商注明丰胸产品的功能及其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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