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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泉州单位GDP能耗下降2.7%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5日02:00 石狮日报
本报讯日前,省统计局、省经贸委、省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2006年福建省及各设区市单位GDP能源消耗等指标的通报》。通报显示,2006年泉州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费量为0.874吨标准煤,居全省各设区市第4位,低于全省平均单耗3.6%%,比2005年下降2.7%%。 据了解,2006年,泉州市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费量为0.9吨标准煤,居全省第6位,低于全省平均单耗34.3%%,比2005年下降5.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电力消费量为1166.4千瓦时,居全省第4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比2005年下降0.14%%。(叶周福记者邓德相)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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