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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前3天新政突然出台为营业税两人闹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5日09:40 台海网

  台海网8月2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张清 通讯员 文弈 芳芳)购房满两年,可以免交营业税。因此买房的李女士决定拖几天再交易,结果就在这几天中,新法规出台,说要购房满5年才能免交。这下李女士急了,她不想交这笔钱,卖房的张女士也不愿意交这笔钱,两人闹上了法庭。近日,集美法院一审判李女士败诉。

  去年4月,李女士向张女士买一套房子,两人签了一份买卖协议,约定买房卖房要交的税费由李女士来付。李女士想,这套房子到2006年5月26日就购满两年了,按照当时的规定,可以免交营业税。于是两个人就约好在6月1日前交易,否则就算是违约。

  但是始料未及的是,在2006年5月29日,国务院又出了新规定,房子要购满5年才能免交营业税,否则就要全额交纳营业税。这就意味着李女士要多交2万元税费。听到这个消息后,李女士很着急,当天就找张女士,要她马上去房产部交易。不巧的是,张女士在外地没有回来,直到6月1日才按当初的约定和李女士见了面。

  见面后,李女士要求张女士来付多出的营业税,但是双方没有谈妥,因此交易没有成功,李女士也拒绝付首付款给张女士。

  闹来闹去房子没有买卖成,两人倒是上了法庭,都说对方违约。那么,到底谁违约呢?法院说,当初两人买房时,谁也没想到国务院会出新规定,所以这是交易中正常存在的风险。李女士因为张女士不愿意承担营业税,就不肯付首付款,这是李女士存在根本性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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