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老人入住民办敬老院满一月一床位有望获补1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5日10:18 云南日报

  昨日,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6个部门专门就此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采取重组、改建、扩建等办法,对现有养老福利机构进行调整,到“十一五”末期,使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45%以上;鼓励社会力量、个体私营和外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民间投资兴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与政府主导建的养老服务机构享受同等优惠政策;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建设养老机构,可免收征地管理费、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权登记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免交城市建设和房屋建设行政性收费。

  同时,我省还将大力扶持养老服务业。对开展以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老年生活照顾、家政服务、心理咨询、临终关怀等业务的养老机构和企业实行税费减免。对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申请安装水、电、气管线和管道工程的,有关单位应予优惠或减免,使用的救护车和生活用车可按规定报批减免养路费;在有条件的地方,施行政府救助、补贴和购买服务等办法。对已接收老年人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按住满一月的老人实际占用床位数,每年给予每张床不低于100元的补贴。

  记者 朱咏梅实习生 杨丽娟(春城晚报)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