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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从顶楼施工洞中坠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7日08:30 解放日报

  王先生改造自家楼房时,请人安装铝合金门窗。不料,安装工陈某从顶楼的施工洞坠落身亡。近日,南汇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先生未将顶楼存在施工洞这一危险源告知施工人员,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赔偿陈某家属21.8万余元。

  今年4月,王先生对自家的三层楼房进行改造装修。同月12日上午,他请陈某等安装工到家中安装铝合金门窗。不料,陈某突然从顶楼摔到底楼,头部着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王先生家顶楼的西面房间里有一个用白铁皮等遮盖的施工洞。公安机关调查分析认为,陈某是从施工洞中摔下致死的。

  事发后,王先生支付陈某家属6万元。因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陈某家属向法院起诉,要求王先生赔偿36万余元。

  法庭上,王先生对陈某死亡经过、死因提出异议。他辩称,顶楼施工洞用一块白铁皮和一块木板盖住,如陈某的确是从施工洞中摔下,白铁皮等也应掉下去;他认为陈某有可能是在底楼走路或在二楼上卫生间时因体内病变而突然倒地死亡,而不是摔死。此外,陈某是在完成承揽工作的过程中死亡,自己作为定作人已对施工洞设置了必要、合理的安全防护措施,因此不同意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现场照片、公安调查结论等可以确认陈某是从施工洞中摔下去的。王先生作为房主和定作人,未将房屋内存有施工洞这一危险源告知承揽人,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陈某自身不注意安全,承担次要责任。法院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程度,确认王先生承担70%的赔偿责任。


本报通讯员 富心振 本报记者 陆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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