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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老年人流行“走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7日08:47 无锡日报

  本报综合消息 “走婚”是摩梭文化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即“男不娶女不嫁”,男人晚上到女方家居住,次日凌晨离开,男女双方不办理任何确定婚姻关系的手续。然而,这种原本在摩梭族中才存在的特殊婚姻形式,如今却在老年人婚姻中流行起来。

  对此,专业红娘对想要或正在“走婚”的老年人发出警告:“走婚”虽然可以排除因老年人再婚引发的房产、财产等分割问题的纠纷,但“走婚”并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

  财产分割:

  子女对老人再婚说不今年60多岁天津的陆大娘早年丧偶,始终和未婚的小儿子一起住。去年年底,小儿子也娶了媳妇,陆大娘从此成了“孤单”的人。

  今年3月,陆大娘来到天津市总工会红娘协会,希望能够找个伴儿共度晚年。70岁的鲁大爷和陆大娘特别谈得来,两人交往了一个多月后,陆大娘希望能和鲁大爷登记结婚,但鲁大爷的儿女考虑到父亲和陆大娘结婚后,各自的财产分割将会因陆大娘的存在而减少,因此不同意两位老人结合。最终,陆大娘在北京亲戚的“点拨”下,主动提出“走婚”形式,同意不与鲁大爷登记,两人各自拿出固定生活费,轮流到对方家中生活。因为老人再婚可能引发的财产分割问题消除了,两位老人双方的子女这才同意他们在一起。

  鲁大爷和陆大娘从此开始“走婚”。

  红娘协会:

  老人“走婚”开始多起来天津市总工会红娘协会负责人高军说,老年人“走婚”的婚姻形式是去年开始在天津流行起来的。

  他介绍说,因为“走婚”消除了可能引发的财产分割问题,不少子女便接受了这一特殊的婚姻形式。双方老人“走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生活费用一般采取AA制;将来一方突发疾病,一般也由各自子女接回家照顾。

  “在10对通过红娘协会认识并开始交往的老年人中,就可能有两对默许“走婚”的婚姻形式,真正“走婚”的老年人比例大约在10%左右。这些老年人之所以选择“走婚”,更多的是为了排解寂寞。”具有多年红娘工作经验的高军说。

  他说,老年人晚年丧偶或离婚,想要找另一半继续生活。因为老年人和年轻人缺乏共同语言,没人聊天,没人做伴儿,太寂寞了。

  专家提醒:

  “走婚”可能产生新纠纷其实,老年人选择“走婚”多是无奈之举,他如同青年男女的未婚同居,并不受法律保护。当“走婚”遇到了问题,解决起来并不容易。

  婚姻专家分析说,比如,“走婚”老人突然生病或出了什么意外,他(她)的女子可能会将责任归咎于另一位老人或其家人,这样就会出现矛盾和纠纷。另外,如果老年人在“走婚”时财物发生了损失、被盗等,对方的子女也可能将责任归咎于另一方。

  对于“走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红娘协会的工作人员提醒“走婚”的老年人,一定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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