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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蜜的陷阱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7日17:30 SMG《七分之一》
![]() 甜蜜的陷阱 SMG《七分之一》8月26日播出《甜蜜的陷阱》,以下为节目内容。 演播室: 在上海黄浦区,有这么一位70多岁的林先生,一段时间以来他总是瞒着家人经常给两位女性汇钱,林先生汇的可不是几百几千,总数加起来将近六十万。更奇怪的是,林先生汇款的对方,还是自称拥有千万财富的女富豪。一直到真相大白,林先生才悔恨不已。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正文 2006年12月10号这天,家住上海市黄浦区的林先生格外兴奋,他早早地去花市买了鲜花,准备去机场接一个从大连过来的女性,名叫罗娜。 采访受害人林先生 她说她要来上海,几年没有来上海,上海变化很大的,就是交朋友 林先生今年71岁,而那位被他视为女朋友的罗娜才36岁,而且据说十分漂亮。事实上,这位罗娜和林先生以前从未见过面,只是通过多次电话。当林先生想到马上就要和心仪已久的女友见面时,内心是激动不已。 采访受害人林先生 当天要走的时候是4点多钟还通电话,她说我现在马上要上飞机了,马上就要见面了,我给你带海参,还有我们大连这里的海产很多。 下午在虹桥机场,林先生看到下了飞机的人一拨一拨走出候机大厅,却始终等不到罗娜的消息。他去找机场工作人员询问,结果被告知,从大连飞来的班机不在虹桥机场降落,是在浦东机场降落。林先生马上叫了辆出租车,就往浦东机场赶。到了机场却依然没有接到罗娜,工作人员告诉他,当天从大连飞上海的,只有上午一个航班,应该早就降落了。这时,林先生开始觉得有些蹊跷,他马上拨通了罗娜的电话,接电话的居然是罗娜的秘书小张。 采访受害人林先生 我们老总现在医院昏迷不醒,等过几天一定会给你打电话。 秘书小张向林先生解释说,罗娜在赶往大连机场的路上遇到了 车祸,受重伤,现在正在抢救中,等她醒来后会给林先生电话。采访受害人林先生 打电话来了以后,通电话只能够几分钟时间,医生不同意,第二次电话就是说上一次电话她有一点昏迷了,这次她就怕谈话了 通过这次电话后,林先生就再也没有和罗娜联系上。他想去大连探望女友,却又不知道具体住址。这让林先生焦急万分。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林先生的担心慢慢从女友的身体状况转到了自己身上。原来,前前后后他已经给这个没有见过面的女友寄去了23多万元。这难道是个骗局吗?林先生越想越蹊跷,终于拿起电话拨打110。接到报案后,上海警方立即赶赴大连。根据林先生提供的汇款帐号,警方发现,开户人并非罗娜,而是一个叫严真的人。 采访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检查官姚为民 公安机关在侦查初期的时候曾经根据大连工行提供的开户的资料找到了严真,我记得严真是个教师,当时他有一点他说我在工商银行没有办理过帐户,那么怎么会有他本人的开户的帐户他不清楚,按照被告人的讲法,她是用捡到的身份证来设计这个假的帐户以后,将各地的受骗上当的款项汇到这个帐户当中然后再进行转移 经过大量排查,2006年12月,在大连市西岗区的一个居民小区里,警方找到了罗娜,直到这时候,罗娜的真面目才终于显示出来。 采访刘艳华 记者:你真实的姓名叫什么呢? 刘艳华 记者:你今年几岁了呢? 38岁。 记者:原先做什么工作? 没有,下岗失业很多年在家待着,没工作。 记者:家里面还有谁? 父母、女儿、丈夫。 这位就是让林先生牵挂不已的所谓女友罗娜,真名刘艳华,今年38岁,是大连的一名普通女工,高中学历,下岗在家多年。 那么,林先生怎么会和这位大连女子交上朋友的呢?事情还要从去年说起。 林先生原本在加拿大生活,子女们也都在加拿大。去年11月他独自一人回到上海。回来刚两个星期,一份报纸里的交友广告引起了林先生的注意。 采访受害人林先生 开始因为我女儿大龄姑娘还没有结婚,找国外的人她不干,找国内她又在国外工作,所以我就想通过报纸有没有红媒。 不过仔细看了报纸上的征友广告,林先生有了新的想法。因为广告上说,34岁的富家女子罗娜,家在重庆。丈夫常年国外经商,资产几十亿,自己一人在家寂寞空虚,想找一位男士交往,通话满意后将给男方汇定金100万美金 ,每月相聚几次以后再付5万营养费和辛苦费。广告上的介绍人是一个叫于红的军嫂。林先生觉得,广告上的内容很有吸引力,自己也能够符合对方的要求,就拨通了电话。 采访受害人林先生 是这样的,打过去她就接,问要哪一个小姐,15分钟以后她开车过来,她同意通话了,交费,就是800块钱到一千块钱不等 在往对方提供的银行帐户里汇去费用之后,于红就允许林老先生和罗娜通电话。电话一天打好几次,两人也越来越亲密,并约好了在上海见面。 采访受害人林先生 电话我今天要到哪里去,我们还要附近玩一玩,我要去买几件衣服,好的裙子,再过几天我准备给你带海鲜去。 就在双方频频联系的过程中,这位罗娜,也就是刘艳华不断向林先生提出花钱的地方,林先生也尽可能地满足刘艳华的要求,目的就是希望能够和刘艳华早日见面。林先生陆陆续续寄出了几千元。这时,罗娜提出要到上海来看他,同时兑现报纸广告上的承诺,带100万美金给林先生。不过在此之前,林老先生必须先去做一件事。 采访受害人林先生 按她意思她就应该是汇一部分款了,因为她是找男的。她马上就来了一个要缴税 她说现在这个一百万美金我们要汇出去 国家要缴税,1% 见女友那么爽快,愿意给自己100万美金,自己付出区区10000美金又算什么呢。林先生二话没说汇去了70000多人民币。不料,罗娜却说林先生听错了。 采访受害人林先生 1%了以后就不够,2%。按这个折算,所以第一笔7万多,第二笔是14万。 就这样,林先生寄出了23万多元。而当警方搜查刘艳华租住的房子时,发现了一份2006年11月份的汇款帐单,这第一笔款子就是林先生汇过来的。在随后的一个多月里,总共有四五十人往刘艳华指定的帐户上汇钱。从2006年11月16号到11月25号,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汇款总额近50万元。所以打着介绍女友、和人交友的幌子,林先生并不是刘艳华唯一的目标。警方发现刘艳华身边一直带着一册广告文稿,她几乎是各类小报上征婚交友的常客了。 采访犯罪嫌疑人刘艳华 我也是照着报纸上抄的,叫我想我也不会想,我也没什么文化,也不会写这些。 在广告中,刘艳华一会儿化身为跨国公司总裁的妻子,家住 豪宅,资产上亿,渴望交友;一会儿摇身一变成为美丽的成功女性,丈夫五年前意外身亡,至今未嫁。再一转身又成了一位少妇,资产丰厚,因为丈夫在国外不归离异。身份不同,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希望寻觅一个可以交往的异性朋友。采访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检察官施颖颋 就是为了容易让别人上钩,如果她写得很一本正经的像真的想交友的话,首先她也不会在那种地摊小报上刊登了,她肯定是会在正规的新闻媒体上发布交友广告,她之所以在那种小报上发表这些交友广告 目的就是为了使某些心理可能有一点阴暗,有一些不正常想法的人去看这个广告,那么这些人他看广告本身带的目的就是不正常的,有点阴暗的,你要让他上钩就势必用那些比较诱人,比较露骨的话,看的人才会上钩,所以他就要那些非常具有诱惑性的字句。 采访刘艳华 我当时想就是写这个钱数,所有的人来了都是为了钱来的。 采访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检察官施颖颋 在色的基础上再用金钱来引诱,双管齐下,可以达到更好的效果。如果你单单,我们可以假设如果被告人刘艳华她单单在广告词里面写的就是仅仅是美貌、身材 性感什么什么样,那最多人家打两个电话,然后在电话里面或者调调情,或者怎么样,也就结束了,那如果她再在里面加上一句登广告的人不仅美貌丰满,而且有钱,那样的话不是那种诱惑性就更加大了吗?更容易上钩,这才是她目的刘艳华说就连她自己,开始的时候也没有想到会有那么多人打电话、寄钱过来。 采访刘艳华 记者:你觉得这样的广告词别人会相信吗? 不会。看了这个报纸叫任何一个人看了都根本不会相信的,谁会相信,我自己当时我都根本不相信,我只是当时就为了想收取这一点服务费就是了。根本就没想到想真心跟他要一笔钱,只不过是当时顺口说出来了,再加上报纸也没有说不允许说什么夸大其词的事。所以就写了,谁知道他还真的汇过来的 事实上,为了把故事演得更象,在和林先生交往的过程中,除了扮演罗娜之外,刘艳华又杜撰了介绍人于红和秘书小张两个人物,一人扮演三个角色。所以,就出现了开头刘艳华欺骗林先生在医院急救的情景。 采访犯罪嫌疑人刘艳华 记者:实际上电话是你一个人在打的,你如何确保不被林老先生识破呢? 只不过就是说话的声音大一点小一点就是了。 记者:当你是作为于红说话的时候? 很正常的声音说的。 记者:罗娜又是什么状况? 声音小一点就是了。 记者:为什么要声音小一点呢? 换一个声音嘛 记者:张秘书的声音呢? 也是很正常的声音说的。 记者:那张秘书和于红不就差不多了吗? 是的 在刘艳华的居住地,警方还搜出了18部手机和大量信用卡。这些都是刘艳华和同伙的作案工具。 采访犯罪嫌疑人刘艳华 记者:怎么想到利用这种途径来赚钱? 听别人说的。人家说通过这个电话,就是通过打电话交友聊天的形式可以收取服务费,我当时也就试试看。 采访受害人林先生 老在骗人,而且在正正当当的报纸里面你去看,非常狂妄,都是采用这种方式,照几张照片。 采访犯罪嫌疑人刘艳华 记者:一般你登广告的一个过程是什么样的,是自己去报社吗? 打电话 记者:报社会要求你提供什么信息 没有 记者:他们你所提供的材料会有什么核实吗? 没有,很多报纸都这样登的。 记者:那其实你提供的这个信息是虚假的。 对 记者:登一份这样的广告要多少钱? 有的报纸不一样,有的贵有的便宜。 记者:一般来说呢? 六七百、五六百一条都有。 记者:一个星期? 一个星期。 记者:你在多少报纸上登过这样的广告 都是一些故事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对内容不实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刘艳华的骗局,恰恰暴露了广告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当记者拨通一家刘艳华曾经登过广告的报社广告部电话,了解到了这样一个事实。 实况 你好,我想问一下你们这儿有登广告的吗 可以,你是哪儿的? 那我想问一下这个广告收费是怎么收? 这个不一定,一般的话五百到六百元左右一个礼拜 那是怎么一个方式登呢?我把广告词写好了? 对对,你把广告词写好,然后就发短信给我,发在这个号码上就可以了 好的好的。 在刘艳华的住处,警方搜出来几十家报社的广告报价表。而和前些年一些征婚骗局不同的是,刘艳华的交友骗局往往都选择外地。而刘艳华选择的这些报纸一般都在全国范围内发行。检察官认为,这是异地一个基本的特征。 采访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检查官姚为民 可以保护自己,异地诈骗一旦案发可以逃脱,异地诈骗可以便于迅速转移赃款,这个是异地诈骗的一个基地的特点。比如说在侦查初期的时候,当时上海公安机关通过当地的公安机关查到还有两笔三万元在帐上还没来得及转移,但是通过公安机关的办理有关的扣押冻结手续时候,以后再通知当地的警方从银行来扣押款项,但是已经被转移了。所以说时间上的滞后就便于被告人逃脱法律制裁和转移赃款,这是一个基本特点 事实上,就在刘艳华被捕的时候,和林先生一样,上海还有一位中年男子赶来报案,声称自己也被一位异地女性所骗,他所提供的对方帐号和刘艳华所使用的一模一样。 采访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审判长陈平建 记者:在您办案的过程当中发现此类诈骗案它的受害人员一般是些什么人? 年纪大的多一些,因为年纪大的他可能对这个社会的发展,可能有些不太了解,因为这种手段比较新颖,通过网络,通过手机通过现代化的工具来实施,另外一个从这一类的案子来看,被害人他主要还是想贪小便宜,想通过被一些小的利润或者说是从被告人所提出的一种非常高的一种利润所吸引,还有一点就是说,因为这一类的广告带有一些色情的,所以说上当的人思想意识方面可能也有一些问题 事实上,林先生后来就掉入了这个陷阱当中不能自拔,他告诉警方,罗娜人间蒸发以后,尽管怀疑自己上当受骗了。但仍不死心。看到报纸上还有这样的广告在刊登,他就和上一回一样,又交上了一名自称和丈夫离异家境富裕的女性,他说,自己总在想着奇迹能够发生,不想后来又被骗去30多万元。几十个温柔的电话,短短十几天时间里,林先生总共给两名所谓的女友汇去了人民币591280元。最后,他才作出正确的选择,去报了案。 采访受害人林先生 因为这个事情可能导致到我们现在的家庭完全破裂,这个钱从哪里来。我老婆的一部分存款也在这里面,现在非常地尴尬。 2007年5月29日,黄浦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艳华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刘艳华不服审判上诉。2007年7月29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直到这时候,想起自己家中的丈夫、孩子,刘艳华才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责编:张银 编导:张滟滟 摄像:刘桂强 后期: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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