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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无法到银行再贷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7日23:00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一名被执行人因不履行600元信用卡透支还款义务,被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当他买房贷款时,各银行都拒绝放贷,他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到法院交了执行款。昨天,记者从市高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本市法院已向银行系统提供了43764条“老赖”信息,法院执行庭为银行信贷铸起了“防火墙”。

  市高院副院长张海棠告诉记者,近年来全市法院各类案件以平均每年10%的速度递增,执行案件的递增速度更快,为每年20%。在执行案件中,涉及经济纠纷、债务问题的案件占了相当大的比重。为了让这些“老赖”尽快还钱,法院内部狠抓工作效率,法院外部则加强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协调。近年来,全市法院已通过银行查询被执行人的个人账户信息7842笔、企业账户信息8899笔;通过各级房地部门协助查封各类房地产23580件。

  据记者了解,银行对法院执行工作大开方便之门,法院也及时将一些“老赖”的信息提供给银行,起到“防火墙”作用。据记者了解,从2004年到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相关信息43764条,银行等授信机构在查阅相关信息记录后,对相关单位或人员信贷申请的平均批准率为3.4%。由于“老赖”们的借贷信用度极低,法院及时提供“不良信用记录”,在很大程度上帮助银行避免了因为“老赖”欠债不还而造成的“坏账”。作者: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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