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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推行消费纠纷快处机制 40家消费者权益服务站挂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8日04:20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洪英亮通讯员李锦平)消费者今后遇到消费纠纷,可以通过商场设立的消费者权益服务站先行解决。记者昨日从南山工商部门获悉,该区目前已经在天虹、家乐福、人人乐等大型商场建立起40个消费者权益服务站,有力地拓展了消费维权网络,为快速处理消费纠纷提供了一个新途径。

  据悉,为建立“和解在先”的消费纠纷处理机制,南山工商部门大力倡导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销售企业、专业市场、集贸市场设立消费者权益服务站。按规定,消费者权益服务站采取统一名称牌匾、统一工作职责、统一服务承诺、统一公布工作人员姓名和电话的形式,并配备站长一名,工作人员若干,有相应的办公场所和电脑设备等。工商部门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通过一定的程序把投诉转至被投诉企业的消费者权益服务站,服务站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回复,投诉受理后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反馈处理结果,工商部门将会根据处理情况,对投诉人进行回访,回访率达100%。

  南山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建立消费者权益服务站有助于企业跟消费者面对面的沟通,使得企业可根据消费者投诉集中的问题对经营策略或管理方法作出相应的调整,也有利于将消费者的投诉化解在企业中,是一个企业和消费者双赢的举措。根据建站标准,南山区有98家企业符合建站要求,目前已建站的有40家,其工作人员也已通过了相关业务培训,接下来南山工商部门将加大力度推进该项工作,力求符合条件的企业100%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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