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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人忘拿存单陪同者冒名领取 诓了一万元获刑九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8日07:17 无锡日报

  捡到存单后,又施计拿到存单主人的身份证,“轻松”骗到了存款。昨据锡山法院证实,该院近日审结了一起诈骗案,判处谷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判处吴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尚未追缴的赃款8000元责令谷某退赔事主。此案给市民提了个醒,个人身份证应小心存放和使用,不要轻易给别人。

  法院查明:今年1月,外来民工谷某陪同其工友张某至工商所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时,捡到张某遗忘在柜台的一张邮政储蓄存单,打开后发现这张存单存有1万元。见对方没有察觉,谷某动起了歪念将存单占为己有。由于没有本人身份证,这张储蓄存单无法兑现。谷某便以帮张某办理工商执照为由向其索取其身份证。张某见谷某如此热心,毫无警惕地将其身份证交给他。谷某顺利得手后,立即想到要与其好哥们吴某“分享”,并委托吴某前往邮政储蓄所领取了存款。事后,谷某分给吴某2000元“好处费”,其余8000元占为己有。

  新闻线索提供者:祥芸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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