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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达快巴途中卸客惹纠纷 乘客称遗失电脑要求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8日09:02 广西新闻网

  直达快巴途中卸客惹纠纷

  乘客称遗失电脑要求赔偿,客车方认为是否丢失物品无法确认,运管部门进行调解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姜锋)乘客称,直达快巴中途违规停车,导致她的手提电脑遗失了;客车方称,乘客是否带了贵重物品,无人知晓。8月27日下午,相关部门对一起司乘纠纷进行了调解。

  8月21日下午1时,凌女士乘坐百宁公司的直达快巴车从百色回南宁。下午5时许,当车行驶到南宁市民院路附近路段时,车上一名男乘客要求司机停车后下车。凌女士说:“我一直以为,直达快巴车中途不能下车,所以我见那名男子下车后,我也要求下车,但在司机和乘务员的催促下,走得很匆忙。”

  凌女士说,刚下车,她就发现手提电脑遗忘在车上,遂租用一辆摩托车一直追至北大客运中心。当她赶到车站时,车上的乘客已经走光,电脑不见了。她认为,她自己本应保管好贵重物品,但因遗忘而丢失,自己有责任,但是,她作为购票乘车的乘客,人身和财产安全应该得到保证。她说,快巴车不应中途停车卸客,否则她不会因着急而遗忘电脑。乘客下车时,乘务员有义务提醒乘客带好随身物品,但乘务员没有。因此,她要求客车方共同承担损失。

  22日上午,百宁公司负责人韦先生说,除凌女士外,没有人知道她是否带了电脑、是否将电脑遗忘在车上。事发后,凌女士已报警,目前只好等警方破案。他还说,按规定,无特殊情况快巴车是不能中途停车的,但该车司机听一男子说着急下车,为了方便乘客才停车卸客的,他们愿接受管理部门的处理。另外,快巴车中途坚决不上客,但下客行为,在各大公司时有发生。

  27日下午,在南宁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运政投诉中心负责人麻先生的协调下,当事司机、乘务员、韦先生、凌女士等相关人士,一起来到运政投诉中心办公室协商此事。双方经过激烈辩解,最后凌女士要求客车方赔偿8000元,但客车方要求按相关规定赔偿。

  麻先生介绍说,除了乘客病重、拉肚子等特殊情况,快巴车中途不能停车,乘客为了个人方便要求下车的也不能停,停车了就是违反规定,就要受到1000元~3000元的处罚。对于凌女士称的遗失电脑一事,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凌女士可获800元赔偿。如果双方不接受调解,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各自的权益。

  麻先生提醒说,乘客乘车时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最好通过托运(保价)的方式携带。如果是托运时丢了,客车方无疑要全额赔偿。

  目前,是否接受调解,凌女士尚未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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