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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五天遭辞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8日09:47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莫瑞宁实习生高亮)昨日,王女士向记者反映,她7月份在爱家咸宁店,干促销仅5天,就被上级管理人员辞退,但是她向该店索取刚上班时交的500元上岗保证金时,对方却不给她退。记者对此进行了核实。

  在爱家门前,王辉女士出示了爱家给她的保证金交费条,记者看到这是张收款收据,交款单位写着“亚安”,保证金500元,章子是爱家公司。背面写着王辉换黄某,正面是收款人的名字和日期。王女士告诉记者,她7月20日应聘到亚安公司,公司派她到爱家去做豆奶促销。7月25日,她到爱家财务室交了500元保证金,财务人员把这张收据给她。据她说她上班第四天,和超市带班管理员发生争吵。第五天,她所在的杂货科科长来问了她几个业务问题,因为刚上班她答不上来。科长就让她回家,不要来上班了。于是亚安的业务说爱家要扣王辉200元,不然就让她再找个人来接替她的工作,让新找来的人把保证金给她,她把收条交给新来的人就行了。

  一个月了,王辉也没找到人来接班,公司和超市都没人联系过她,她找过几次超市,可她的500元保证金,也没人给她退。于是她向媒体反映此事。

  记者找到了爱家咸宁店的办公室李主任,她表示科长去开会了,但是据她所知超市不收保证金,也不直接管促销员。超市的收据也只开给供货商,不直接给个人。至于王辉手里为什么有收据,她不清楚,她需要再调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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