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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为父筹药费来昆打工 上班第二天就被钢管砸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8日10:06 云南日报

  遭工人索赔3万元老板被吓了一跳

  金殿附近某建筑工地的刘老板,23日一早上班时吃了一惊,来工地干活才两天的一名工人找到他,开口就要3万元赔偿。原来,到工地干活的第二天,工人陈洪刚就被飞来的钢管砸伤头。

  陈洪刚说,他索要3万元有他的理由。8月中旬,陈洪刚经老乡介绍,于18日来到刘老板在金殿附近承包的工地上做拉直钢筋等杂活。双方并没有签订用工合同。到工地的第二天,他正和另一名工人在工地上把一根弯曲的钢筋拉直时,突然头顶有响动,还没等抬头,一根长6米,直径20厘米左右的钢管就砸在了他头上,他头部被砸伤一道好几厘米的口子,缝了5针,待在工地的出租房里养了5天伤。陈洪刚担心以后会有后遗症,所以认为不能只是眼下医好就算。他说,也不知道以什么名目索要赔偿,但刘老板必须赔他3万元。

  刘老板对记者说:“我当时就把陈洪刚送到省红会医院照片,缝了5针,经医院检查,他的头部只是皮外伤,不会有后遗症,但我还是给他垫了800多元医疗费。他已经出院在工地上休息,还有一天就抽线了,恢复得挺好的,可他却向我索要3万元。”刘老板感到很冤枉,他说:“都是老乡,我很关照他,何况说好了在工地疗养期间,我就从19日开始算起,每天给他80元,陈洪刚说要回家,又给了他150元路费,已总共给他470元钱了,他完全可以回家了。”

  陈洪刚说,他来昆明打工赚钱也是为给父亲医病,可没有找到钱,再说以后母亲、妻子、孩子的生活也全都要靠他。自己头却受了伤,更不知道以后是否会有后遗症,真要是有后遗症,到时再找刘老板,怕他不认,所以要3万元。因急着为父亲看病,陈洪刚事发后第二天就赶回家了。

  本报记者 周平洋

  实习生 马茂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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