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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货车会车引发一场血案司机驾车夺命被控故意杀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8日10:07 云南日报

  车主也被指控帮助毁灭证据受害者家属向两人索赔21万元

  近日,昆明中院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件:一名受雇于他人的司机开车将受害者撞倒后,又将其碾死了。结果,他被检察机关公诉到法院,罪名是故意杀人;车主也被指控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同时,受害者家属向他们索赔21万元损失。

  “平头”货车碾死人后逃逸

  去年11月17日晚上11点左右,有目击者打电话到昆明市海口派出所说:“高海公路上发生一起车祸,有个人当场死亡。”接警后,警察迅速赶往出事地点。到达现场后,警察看到有一辆东风大货车停在路上,一男子躺在血泊中,已经死亡。

  东风大货车司机告诉警察:“死者是我朋友,他是被另一辆货车司机故意碾死的。”这个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案,莫非是一起有预谋的故意杀人案?目击者证实,死者不是死于交通事故,而是被一辆“平头”货车碾死的,“平头”货车已逃逸。另一位目击者还向警察提供了“平头”货车的车牌号码,根据这条线索,警察很快锁定了该车车主黄某。

  几天后,警察将黄某抓获。黄某说:“杀人的事不是我干的,而是我雇来拉货的一个叫严红伟的司机。”之后,黄某带着警察到陆良,将严红伟抓获。

  会车吵架引发故意杀人案

  原来,这是一起因会车吵架引发的杀人案。事发当晚,严红伟受雇于黄某,准备拉一车货从昆明海口到大理下关。车行驶到高海公路上一转弯路段时,对面突然出现一辆东风大货车。严红伟说:“那车速度很快,占了我这边的线,我猛打一把方向,差点就撞到一起。”

  严红伟说,正在他惊魂未定时,对头车上的人还很凶,大喊一声让他停车。“我不知道他们想干什么,就把车停在了路边。停车后,车上冲下郭某等3个人,一边叫骂一边叫我下车,还来砸我的车窗玻璃。”

  根据警方事后调查,东风大货车上确实下来3个人,他们把严红伟的货车车窗玻璃和倒车镜砸碎了,要严红伟从车上下来。而严红伟看到对方人多势众,他们只有两个人,担心吃亏,就想开车溜走。可郭某等人不答应,当严红伟的车缓缓开动时,郭某跳到车前挡住去路,严红伟并没有停车,而是将郭某撞倒后,又直接从他身上碾了过去。

  车主被控毁灭证据

  事后,公诉机关以严红伟犯故意杀人罪、以车主黄某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向昆明中院提起公诉。

  记者在旁听时得知,严红伟碾死郭某后,车主黄某并没有报警,而是指使严红伟将车开到了目的地,下了货后,并让严红伟把货车左轮上的血迹清洗干净,他自己买来车窗玻璃和倒车镜,让严红伟更换上。在所有证据都销毁后,黄某就像没事一样,让严红伟回家去了。

  雇用司机被控故意杀人

  庭审中,黄某的辩护人说,黄某的行为不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因为主观上黄某并不想帮助严红伟逃脱法律的追究。他做这些只是心疼他的车,车被撞坏了,他去买玻璃来修好,以便继续拉货,主观上并无恶意,不构成犯罪。

  对于故意杀人的指控,严红伟当庭翻供,并反复强调他并不知道碾到人。可当公诉人问他有没有看到有人站在他的车前时,他却回答:“看到了。”

  严红伟的辩护人认为,严红伟的行为不应该是故意杀人,而是过失致人死亡。

  同时,受害者郭某的家属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请,要求两被告人共同赔偿各种损失21万元。黄某表示,他是无罪的,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案情重大,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本版稿件均由本报记者柏立诚采写(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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