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昆明中院近日发放首批执行救助金重病母亲领到5000元救命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8日10:07 云南日报

  50万元启动资金不够用昆明中院公布捐助热线

  本报讯 近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4个家庭发放首批执行救助金。一位被救助的当事人说:“这5000元对我母亲来说是救命钱,回家后我要赶快带她去看病……”据悉,他们是今年1月1日昆明中院实施司法救助以来首批获得执行救助金的人。但据昆明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8成以上被告人无偿还能力,致使8成以上受害者难以得到经济赔偿,而政府拨给法院的50万元执行救助启动金远远不够用。为此,昆明中院呼吁大家积极捐款。

  重病母亲

  获得5000元救助金

  20多岁的彭吴国是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转龙镇中槽子办事处大马路中村人。因感情纠葛,彭吴国与一个叫罗建荣的人结下仇怨。去年7月27日晚,彭吴国和罗建荣在昆明市龙泉路“狭路相逢”后便开始大打出手,罗建荣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刺伤彭吴国左胸后逃离现场;彭吴国经抢救无效死亡。此案经昆明中院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罗建荣有期徒刑15年,并判处由罗建荣赔偿附带民事诉讼人彭吴国的母亲高桂英各项经济损失24376元。判决生效后,高桂英向法院申请执行民事赔偿款项,但罗建荣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高桂英的丈夫早已去世,家里有3个子女,生活很困难。她仅靠唯一的儿子彭吴国打工维持生活,儿子被害后,高桂英孤身一人,连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难以维持,再加上多年来身患严重的风湿病,急需救助。于是,高桂英向昆明中院申请司法救助,法院决定给予她5000元救助金。

  同时,另外3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申请人也领到了3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执行救助金。

  8成以上受害者

  难获赔偿

  据昆明中院执行局局长邱继辉介绍,得到救助的4起案件均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共同特点是:案件不具备执行条件,申请人生活或健康急需救助。目前,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经常遇到因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导致案件无法执行、申请执行人因此陷入经济和健康困境的情况。

  据了解,昆明中院每年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有80%以上的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换句话说,就是8成以上受害者难以得到经济赔偿。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昆明中院今年1月1日专门出台了《执行案件特困人员救助办法》。《办法》中规定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和人身伤害案件的受害人如果身陷困境、生活无着,被告又无力承担法院判决的赔偿,经过相应申请程序,法院将给予最高1万元的救助,此举在全省率先实行。

  昆明中院

  呼吁社会捐助

  据悉,去年,昆明市政府拨50万元给昆明中院,用作执行救助金启动资金。

  “面对众多不幸、急需帮助的受害者,50万元肯定是不够的。”邱继辉说,执行救助要长期坚持下去,保证救助资金不“断粮”是最重要的。“除了政府拨款外,我们最需要的是全社会的大力支持。我们的捐助电话是:4096518。希望大家都献出爱心,积极捐款,和我们一同帮助这些处在困难中的人。”(春城晚报)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