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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游民自称大款 大学生找工作上当受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8日11:0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宁波8月28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徐俊美 刘振宇)利用在校大学生求职心切的心理,谎称自己有关系但需要活动费骗取钱财的张某,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昨天,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张某系浙江慈溪人,无正当职业。2007年4月间,张某在宁波某高校的娱乐城先后认识了该校大学生刘某等人。在交往中,张某谎称自己曾经是该高校的教师,现在下海做生意发了大财,在社会上认识很多头面人物。刘某等人信以为真,后与其多次在一起吃饭。刘某已面临毕业找工作,便让他帮忙找工作。张某想到自己身上也没什么钱了,就想利用这个机会骗点钱来花花。他对刘某谎称自己在镇海区教育局认识人,可以为其介绍“联络员”的工作,但需要活动费用。刘某当即表示同意,事后分二次给张某“活动费”共计人民币4500元。拿到钱后,张某给自己买了新手机、手表,剩下的钱也全部用于吃喝玩乐。等了几天一直没有消息,刘某开始怀疑了,就打电话给镇海教委询问,结果得知根本没有“联络员”这个职位。刘某这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了,赶紧打电话报警。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张某案发后积极退赃,认罪态度较好,宣告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故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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