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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节能监察中心成立 “节能警察”昨日首次上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9日01:34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张维 实习生 张亮) 今后,一些大型企业的耗能将有“警察”监管,昨日,“节能警察”正式上岗第一天,分别对省政府办公楼和开元商城进行了节能监察。监察的内容包括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有没有低于国家规定的26℃,对节能管理相关文件的执行情况及商场的空调、冰箱和洗衣机三类产品是否按国家规定贴有能效标识。

  据了解,经省编办和省人事厅批准成立的“陕西省节能监察中心”于8月15日正式成立。属西北地区第一个成立的节能监察机构,主要职能是依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节能监察工作,为开展节能行政执法提供技术支持和负责用能单位节能检测等职责。监察的对象包括从事能源的开发、经营、利用、管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监察后,节能监察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监察评估。对违反《陕西省节能条例》的单位会提出整改意见,并以《限期整改通知书》形式责令被监察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予以处罚。

  在昨日的首次监察中,省政府办公楼的室内温度、空调出风口温度、大气压力、湿度各项指标都符合国家要求,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还及时有效地下达了节能管理相关文件,起到了表率作用。开元商城在监察中也全部达标。

  陕西省节能监察中心的工作人员还特别提醒消费者,购买空调、冰箱和洗衣机这三类产品应该注意能效标识,所谓能效标识是指用能源比较大的耗能器材上标出等级和能耗比,让消费者一眼就能看清器材对能源的消耗。耗能越高,其能耗比则越低,能耗比是输入相同能源和输出能量的比值,同类产品中,比值越低,价位则应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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