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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房客底细只管收钱租房房东被罚2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9日01:50 石狮日报

  本报讯近日,宝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带领流动人口协管员检查前坑村出租房时,发现房东郭某不按规定履行责任,在没有向主管部门登记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出租给无暂住证的外来人口居住。宝盖派出所遂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房东郭某作出治安罚款200元的处罚。据悉,此事在宝盖镇尚属首例。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外来务工人员大量涌入,许多市民纷纷将自己的闲置房、二手房以及单位自管房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在给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方便的同时,也为房东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收入,但由于租赁房屋人员具有流动性、无序性、隐蔽性等特点,加之法规不完善、管理不规范、措施不落实等原因,致使租赁房屋人员漏管失控现象比较严重,从而引发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和治安问题。

  为了切实搞好出租房屋清理整顿工作,宝盖镇政府、宝盖派出所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及时成立了房屋租赁治安管理领导小组。同时结合全国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行动,把开展清理整顿租赁房屋、规范暂住人口管理专项行动作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使租赁房屋人员治安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在调查登记中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逐一摸清情况。针对一些承租人生活、工作不规律的特点,工作人员调整工作时间,利用清晨或晚上登门入户进行排查工作。工作人员针对部分居民存在的不愿登记问题,且为便于基层单位和群众了解专项行动的有关精神,大力宣传《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使居民群众进一步认识本次行动的目的,从而使清理整顿工作做到合情、合理、合法,取得居民群众的支持和配合。

  宝盖镇把清理整顿租赁房屋工作作为开展排查突出治安问题的重点来抓,边排查、边登记、边整治。目前,宝盖镇已建立健全镇政府驻村干部、民警、村居干部、承租人“四位一体”的房屋租赁治安管理网络,为加强治安管理、服务宝盖镇经济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林佑善记者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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