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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十元钱怎样“买”来农家平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9日08:22 河北日报

  近日,威县推出"十元钱创安工程",农民每户每年只需缴纳10元保险费,农机具、农产品、家用电器等发生盗抢后,即可获得最高保额1万元的赔偿

  两包烟钱换来上万元保单

  威县公安局一间办公室的墙上挂着这样一面锦旗———“人民公安心系人民,治安财保为民解困”。而在中国人保威县分公司也有一面锦旗———“心记群众解忧愁,及时理赔送温暖”。这两面锦旗都是8月10日由威县东正店村村民张纪信送来的。

  “除了感谢还是感谢。一个人没找,民警和保险公司就把赔付金送到了家。”张纪信说。

  7月22日,张纪信的农用三轮车在家中被盗,派出所立案后,在开展侦破工作的同时,协调保险公司提前为其办理了相关理赔手续。8月9日,3000元赔付金便送到张纪信手中。

  这是威县实施“十元钱创安工程”以来的首例赔付案例。

  今年初,威县在全县实施“十元钱创安工程”,探索出了一条农村治安防控工作的新思路。

  这项工程由公安机关牵头,保险公司与村委会签订治安保险协议,以村委会为投保单位,农户每年缴纳十元,最高保额1万元。保险范围包括家用电器、摩托车、农用三轮车、农机具、已收获的棉花等,家用电器赔付2000元,农机具赔付1000元,农用三轮车3000元,棉花最高2500元。十元钱保农家平安,这也是在全省率先实行的一个新险种。

  “一年一户才10元钱,两包烟的钱,换来的是上万元的保单。”郭安陵村村支书姜文起说,虽然村里治安状况良好,没有发生过盗窃案件,但村里132户中还是有90%以上入了保。

  “十元钱创安工程”还让公安部门增强了改善农村治安的信心,也成为建立农村安全保障网的一个突破口。该县公安局有关人员介绍,以前农民最怕丢东西,几年辛苦才攒出一辆农用三轮车,丢不起。现在不一样了,前不久一位曾被窃贼偷过棉花的农民就对他们说,过去总觉得政府不管咱,从这件事儿上看,政府心里还真装着咱老百姓。

  该县公安局副局长于志勇说,除了推行“十元钱创安工程”,他们还通过推出一系列措施强化农村治安,如小技防工程和自防自治新模式。同时充实了480个农村治保会,组建了32支专职巡逻队和124支义务巡逻队,巡逻队员达13000余人。

  十元钱实现三方共赢

  “十元钱创安工程”能够得到农民的欢迎,看来是真正得民心的,那么,这一工程又是如何启动、如何落实的呢?

  于志勇介绍说,公安部门只起牵头作用,主体还是保险公司,但是只靠保险公司也完不成这样的系统工程。

  从去年开始,该局就开始联系保险公司想推出这一险种,可保险公司认为不可能:一是没有防盗抢的险种,二是保费太高,比如说,一辆价值6000元的农用三轮车,保费需160元,交强险需400元,这样的价格大部分农民接受不了。

  在保险费用上,双方都据理力争:保险公司是企业,不做赔本买卖;公安部门想的是如何降低农民负担,从60元降到30元,最后一直降到10元。保险公司经市场调查,发现用户越多成本越低,而随着治安状况的好转和参保户的增加,保险公司能够盈利。

  最后,双方终于达成了共识。

  今年4月份,中国人保威县分公司向省公司申请,省公司同意开办这一新的险种。

  中国人保威县分公司经理王子惠介绍,在实施“十元钱创安工程”中,公安部门和保险公司相互配合,也使保险融入了治安范畴,将保险变成了推动治安好转的一件法宝。

  他介绍,在这个险种上,保险公司的功能与原来不同。保险公司和各村治安队签协议,如果治安好,将从保费中拿出百分之十作为治安安抚费奖给治安队,而保险公司也不用一家一户去卖保险,只需与村委会签订协议即可;村委会再与村民签订协议,这样就省去了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也就降低了农民的负担。

  为了保证工程效果,该县还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村委会有责任组织治安巡逻,保证24小时值班,防止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矛盾纠纷的发生,协助村民加强家庭财产的管理,负责登记住户属于保险范围的物品,作为被盗抢后索赔的依据,同时还要保护好现场;而农民的责任是要配合保险公司开展调查,所保财产在院内或室内被盗抢后12小时内应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由派出所和保险公司共同勘查现场定损,一个月内如未破案或破案未追回赃物,保险公司则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赔付。

  短短几个月过去,农民、企业、政府实现了共赢局面,农民参保户也迅速增加。截至目前,该县已有9570户农民签订了保险合同。预计年底全县13万农户中参保户将达到70%。

  本报记者 董广顺 本报通讯员 张海锋 赵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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