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抢匪找猎物的士当“坐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9日08:55 台海网

  台海网8月2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曾进根 张清 通讯员 林章伟)为了提高抢劫效率,李猛(化名)和他的6名同伙在抢劫时,都是打的——— 他们想上路抢劫时就打辆的士满厦门转,途中看到有目标就下车抢劫。近日,李猛和他的6名同伙,被思明区检察院以抢劫罪和诈骗罪起诉。

  劫持路人到车上洗劫

  1989年出生的李猛是黑龙江齐齐哈尔市人,绰号 “小老虎”。2006年10月至2007年4月间,他和6名同伙共在厦门抢劫作案19起。其中,他自己参与抢劫16起,共抢得财物价值32787元,是参与抢劫次数最多的嫌犯。

  李猛和他的6名同伙,年纪都不大,为17-20岁,其中李猛和两名同伙在作案时未满18周岁。

  李猛和他的同伙尽管年纪不大,但作案手段却相当狡猾。他们想上路抢劫时,通常都是打一辆的士,让司机载着他们满厦门转。途中,如果遇到有适合抢劫的目标,他们就留一人在车上,其余人员下车找到他们拟抢劫的受害人,称想殴打受害人的朋友,要带受害人去“认人”。

  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受害人反抗不从的,他们就当场殴打受害人,并将其劫持到他们雇的出租车上进行抢劫。他们抢得的财物主要是手机和钱。得手后,他们就让的士司机继续载着他们和受害人前行,等车开到偏僻路段后,再把受害人扔下车。

  一晚上打车花一两百元

  这伙劫匪上路抢劫时都是打的在路上搜寻作案目标,上车后如果没有搜寻到适合抢劫的目标,他们就会让司机一直绕下去,直到找到作案目标。也正因这样,他们需为此支付一定的抢劫 “成本”:他们打一次车,常常要花一两百元!

  据思明检察院介绍,针对李猛及其同伙这种以打的搜寻抢劫对象的做法,尽管的士司机都不敢不配合,但过后有一些大胆的司机会向公安报案。

  半年抢了近8万元

  今年3月26日23时,李猛的同伙郑某和何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之后,在何某的配合下,公安机关又陆续将李猛及其他同伙抓捕归案。

  公安机关在审讯中还发现,李猛和他的同伙自2006年10月至今年4月,除了抢劫财物价值近8万元外,还曾到一家娱乐场所和一家医院的门诊部以“借手机”为由,骗走一名消费者和一名患者的手机,这两部手机合计价值10000多元。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